因為中央廚房一小的話,沒有錯,宿舍很大,可是問題是你光每一天去採買就會很多問題。
很小。可是光在施工的時候,就已經要拜託里長來溝通了,也就是利害關係人溝通了,還要再租借的話,有一些也未必會理你。
很多?
但是有一些不願意讓。
對,變成是溝通上會出現很大的問題,所以協調會也好,或者是直接用合約性的回饋制也好。
很少。那個是地方政府的中小學教育,有些地方很小,有請人來幫忙,但是談了老半天⋯⋯
那個是校地的問題,OK。
很想,也就是地方政府的預定地。
的確。因為幼教有一個超級小麻煩,因為我們可以幼幼班,可以小班、中班、大班,可是在偏鄉會遇到超級問題,像學員分得很散,數量又少,就是每一個村的學員都很少,還要幫忙解決交通的問題。
偏鄉最大跟都市不一樣的地方,那個的話,還造成的是額外的一些通勤溝通上問題,這些的話,沒有錯,只是在立法的時候,偏鄉跟都市真的有這麼一點差異。
對啊!就是幼幼班一路到大班。
這個是有的,你也有這樣經營。可是協助每一年簽,風險差很多。
從今年劉委員所推的台商回台投資的部分都是這樣,但是光執行層面試辦幾個案子都是法律層面的問題。
都還不是其他自己執行層面的問題。
變成是規劃跟執行層的落差,不知道怎麼樣去做⋯⋯
法律滿多的。像有一個是「台商台臺投資」。
但是裡面有規範產業,長照也好、電力也罷,都是這兩個。可是光現在小型的試辦,而且用合作社的組織架構來做,有一點麻煩了,就變成真正要大的公司錢進來,風險更高,基本上會被財務長跟審計、獨董有嚴重打槍。
第九個,很小,要問一下,社福有責信制度,第227條本身是SROI第三方產業制度,但是問題是同樣做一件事,但是因為是非營利組織,社福也來執行,或者是社企來執行,會差很多。
可是就變成是很疑惑,我到底要不要變成公司,因為現在的合作社也罷,日照中心也罷、醫療中心也好,都被歸類在非營利組織那邊,都不是社企這邊。
沒有,這個是法定的。因為社福是衛福部在管的,社企是經濟部在管的。
可是問題是今年在高雄所辦的論壇當中,要不要入法,也有人有不同的意見,我相信您也知道。
可是問題是,因為到後面第三方報告查驗制度就差很多。
可是因為主要是成本的控制,這麼說好了,公司架構其實跳到CVC一個,DCF還有公司股東權益、投報率、年化報酬率,還有每一股獲益率,每一年都會算出來,公司都會算這一些,但是這一些都是一般在做的,社企是獨立出來的SROI。
也回到剛剛所說的,架構認定不一樣的話,計算內容也會差很多。
是的。可是DCF裡面有一個是你的現金流,也就是進公司,那個的話,因為今年也併購了幾家經營公司,因為要買別人的,自己要算自己的,可是才發現的是社企沒有辦法用SROI真正投入社會的那一塊,所以才會變成是很疑惑到底⋯⋯
目前為止是交由英國來算。
因為那個是外界成本,所以不算,可是問題是他的報告對於DCF本身沒有任何助益,不會因為多任何一塊錢。
對。可是因為如果是公司營業目的有異
公司組織講到後面的話,一個股東會、一個董事會,股東會的部分,因為股東成員像內地大陸也好,或者是日本也好,基本上都已經股東成分很複雜,因為有股務代理人了,基本上他們就未必會看SROI。
但是在聯合國其他組織也好,基本上都會看這一些。
好處是在日本,明年應該會把碳稅的問題有一個公定的標準,德國已經有了,日本明年也會有一個標準,也就是公定的標準。
但是臺灣目前為止是沒有的。
不是能源稅,而是碳稅。因為是公定價,才會有公定標準,臺灣不但沒有,而且臺灣還有一個特產是石化業佔大宗,也就是在整體的GDP 3%中,但是臺灣的分散很廣,你從大林埔,為了就是一個DC特區,可是問題是位在宜蘭那邊的,很散的小型石化業也沒有集中起來,變成遷村的意義是什麼,我們也就真的不懂,遷村是國家訂的產業目標,一般公司也沒有這樣的權力,到底規劃是什麼,因為林口新村已經撥預算下來了,變成你要DC,你要分散在其他各縣市的石化業,也沒有聽到說要回到高雄來、聚集在高雄,變成那一筆預算的用意是什麼。
而且會這樣問是因為交易機制不明
你把人遷走也可以。
報告政委,你要講綠能的話,小弟有一個地方更熟悉的是台南的沙崙,那邊基本上是DC,可是那邊的話,也只是太陽能跟風為主。
對,那個是綠能的DC。
OK。我們真的很不懂,你如果群聚起來沒有錯,量大出來之後,我們做循環經濟,相對好做很多,因為要做氣電共生,下腳料的量夠大,我們至少好做很多,但是跟現在要用集散式的話,很難做。
所以真的很想請教的是,沒有錯啊!產業政策是政府在做的事情,相關的配套計畫,全都是院級在做的,而且跟能源基本上沒有脫鉤,小弟的1.7是for工業,並不是for一般民生,一般民生不會用到1.7,零頭就足夠,但是不斷吵的是能源政策也好、分配也好,也跟產業政策綁在一起,因為跟用電的大宗就會在旁邊。
像南軟、內科,旁邊建不起來電廠,最核心的問題台北市最明顯。但是既然高雄那邊已經處理,基本上都規劃好了,而且你要做綠能,下腳料基本上都很單純,只想問後面打算怎麼做,因為目前沒有答案。
其實有地方,因為小弟急需一個公眾人物,核心的問題就在這裡,第一個是勸導垃圾分類,因為現在還沒有完成,衣服也好,我說的是衣服,也就是快時尚的垃圾污染,那個部分臺灣已經誤解了,你如果真的要做循環經濟的話,這個是一個問題,所以一定是需要一個公眾人物,如果不是公眾人物一定要做這個。
這麼說好了,橋頭已經廣告很久了,橋頭離大林埔基本上是30公里以內,所以我說地不是問題,因為資源回收再運用,依照廢清法可以同樣把高雄市的事業廢棄物直接運到橋頭的再運用場,直接做運用就可以了。
因為資源回收再運用場,依照廢清法是工廠,基本上我可以拿來做循環經濟、發電也好,或者是做下腳料。
這個是為什麼我跟當地溝通也好,這個是為什麼懸而未決,因為如果沒有公眾人物來做溝通的話,第一個我沒有辦法反駁自己股東權益最大化的優先,我沒有辦法對抗自己,因為如果說董事長或者是總經理讓出位置給公眾人物可以制衡,除了財務透明以外,至少可以有公眾利益,那樣至少可以說服自己,為了公眾利益、為了循環經濟SDGs,我可以在臺灣不計較收益,不計較股東權益最大化,我可以用SROI直接來做。但是因為沒有公眾人物,我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
接著是橋頭也好,你要跟當地溝通時,跟產業溝通講白用合約就好了,但是你跟民眾溝通的時候,勸導的時候、說明的時候,我們技術人用的語言不能對他們用,一定是講白話文,而且政府要勸導的時候,還需要做政策配套,公眾人物不需要,最大的特殊點是不需要的,公眾力、影響力,政府要用也可以用,所以國外會把公眾人物拿來做董事長,因為公眾力是特殊的。
所以最核心、最關鍵的問題是只有他能解決,但是他要特定一個人等兩個月,要回應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從頭來。
這麼說好了,臺灣有很多沒有做到gigawatt,最核心的三個問題第一個是人員、第二個是技術、第三個是你的電網,也就是台電那邊,因為你要再增加,基本上不可能,那邊是熱區,可是問題是高雄那裡,你要當地使用的話,台電目前為止在橋頭也好,也沒有到gigawatt的計畫,都沒有。
你要真的抓到社會效益最大化,一定是加公眾利益,國外都是這樣玩,不然你後面就使命轉移。
農委會旗下有很多類似公平交易也好、解決農業問題也好的基金會或者是公司,像臺農發,還有要再追加預算,可是他的成立宗旨確實跟SDGs,也就是跟170個是有match在一起的,你如果真的要追究,這個也是小弟留言,到底要什麼?你讓臺農發補貼下去,但是沒有獲利,又不允許我們使命轉移,因為股東權益最大化就是股東權益。
我們就很想問到底有哪一些標準,沒有錯,也就是社會影響力可以算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