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問題是,政府的錢在設計丟BP是不看的,因為很多人丟BP是沒有下文。
因為關鍵是到Close meeting,因為關係到的是每一股價值的時候,因為政府的資金要進來,那邊會影響到整體價值,所以剛剛一直說政府在Close meeting影響太大了,原始股東優先投資權,可是一旦跟頭進來的話,議價也會有表決權。
問題是也會要求,後面有政府進來,相對政府資源也可以用,回到經營策略的部分,可是現在也可以考量的是,到底要放多少,因為你放得比例會影響後面整體效益。
我知道,只是要跟政府這麼說好了,到時變成三個股東,大股東,政府變小股東,兩個加起來可以對抗中間要營利為主的單位就可以了。
前提是要跟政府會同才可以,要取得共識,但是這個非常困難。
前提是你要匯兌小於1比2以下在可以這樣子。
但是那個關係到別人要不要進來,因為前面給的越少、誘因越少越不願意進來,因為並不是新人,他們該看哪裡都知道,他們自己去,都知道哪裡絕對不能丟,但是大家在爭的就是最核心的那邊,第一個是轉換股,第二個是事務表決權,再來是董監事席次,這三個一定會爭論很久。
國際是更好的型態,也就是供應鏈入股,把農友全部拉進來,這樣股數就會散得非常開,這樣表決就相對有利,因為都是利益相關人,可是臺灣不允許供應鏈入股,所以我比較煩的是,供應鏈入股的好處是,他們的股東可以去,我們的他們也可以來,都是利害關係人,但是臺灣不允許供應鏈入股,等於變成是只能想盡辦法讓他們變成利害關係人的心態,天使進不來,天使商業司那一塊就過不了,所以問題卡著利益極大與公益性質難並存
商業司登記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時候,第一個是合作社先解散,解散清算之後,變成是共同共有,現在回到一個最核心的是,農地鑑價的時候,你的持股比例,沒有錯,農地可以入股,但是農地鑑價會非常低價,因為是會用產出率來計算。
但是一股多權的算法是有,但是到後面會被挑戰,因為人數太多,人數太多到最後光席次、持股比例、重要決策會議的時候,決算率的會議決議,這一些都會被挑戰到。
是有,但是問題是在出席的時候,就會把挑戰得非常大,如果前端很簡單是從小型的股份有限公司,到經過天使,然後再到種子天使那邊再做擴股就好了,因為那邊要擴股,股本也會擴大,股權也會變更,一次變更就好,如果自動變更的話,第一個是別人會看你的股東權益變動表,別人一定會看你的財報,像現金流量表跟股東流量表,只要賺錢就好了,凈毛利不要太難看就好了,但是現金流量表跟股東權益變動表這兩個他們要看。
以四大行情,每一本至少50,如果找一般的話,問題是這一些你的營業成本跟實質效益,在前端的凈毛利就要拉到五成以上。第一個是你要捐助的是已經三成,然後凈毛利在這邊要求是五成以上,也就是八成獲利。
那種型態留下稅後盈餘?
不捐好像怪怪的。
這樣子股東權益變成是損益表,股份盈餘那邊會變得非常大,因為先前是要花三成,去年EPS大概是8左右,就可以把8的三成捐過去,這樣就簡單化,而且現在臺灣公司法也是股東會同意就可以了,但是財政部要求要把法人盈餘回到自然人,要先課你的累進稅率才可以捐,現在的核心在這裡,這個也是先前小弟所疑慮地方。
可是那樣的話,會引來只是一堆很無聊的人,因為自己一路過來,瞭解的是只有在越危險的時候,才可以考驗的是團隊有無聚在一起,因為獲利容易,但是會引來這一些只要錢的人,那個是討厭的人。
主要是臺灣募資環境,對賭內容特別多。
怕的是DD跟他們的耳語因為臺灣的圈子太小,而且做DD,基本上不管你要不要進來、投不投,像DD,DD之後因為圈子小,難免有一些耳語,或者如果直接把他們避開,或者是有一些衍生問題。
做DD,臺灣錢太少,小弟先前有先問過其他創投在國外的話,你可以讓VC當你的老師,在臺灣我們是有找幾位,在兩地都有做VC的投資人,問過他們臺灣的環境怎麼樣,臺灣的太小,一堆愛玩、對賭的,就是基金的很小。
可是這樣政府也不會對我們有興趣。
現在政府所有的founding無論跟投,主要是沒有領投,跟投的話持股與閉門會議議定。
可是他們投的金額都不會太大。
臺灣應該從最初的天使面開始,如果走大陸進來的話,至少投審會過不了,因為農業跟能源都是限制型產業。
但是創業把錢搬出去,合作社基本上固定盈餘,都是回到個人的綜合所得稅,可是臺灣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課得太重。
但是到時候股本多少,這也是先前寫的好幾次院長信箱,反映的是農地入股、資本入股,在農業而言太低價了,導致我們難以以不動產政劵化產生價值增加議價條件。
是很小,但是後端的人,除非全部是政府的錢,那個是例外,要不然只要是VC或者是公司的投資部,不會准許的。
TSMC嗎?
其實一方面先整合各地的農、漁、畜朋友,因為林業現在遇到的是國外人員或者是外籍勞工不能碰的,農、漁、畜目前還可以碰,那農業的問題,因為相對單純。
為什麼要做農業?因為循環農業也好或者是循環經濟也好,臺灣缺口最大、最快的是能源,能源卡的是分散型電力的架構或者是集中型?
併進很難,小弟聚集一點好了,台中吵得是空污,要的是台中發電、台中使用,最核心的架構是分散型,就不是集中型,從中間截斷。
對。但是問題是臺灣電業法跟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發展很久,但是問題不允許,你發電完直接使用搭配節能。
雖然同屬能源局,是兩個單位在審、兩個單位在管理,那個是兩張照、兩個牌,但是你的效益整合在一起,也是區域微電網。
第一個是電能效益出不來,第二個是營業稅會被課兩次稅,電業發電者課一次營業稅,去年同期的節能效益是給予獎勵的,節能效益再課你一次稅,但是兩個是不能合併計算的,那等於是課你兩次稅的部分,而且那一稅額有一部分的成本是不能認列,財政部給的解釋,不能認列。
再者,如果輸送到第二縣市的話,只能到台電的線路,可是每度電的租金多少,目前為止沒有電出來,導致的是我們要算固定成本的時候,根本不好算,更不要是要算BP,在挑戰的是基本固定成本都算不好,憑什麼送?所以電業慢慢走,目前架構真的不利發展。
再者,先做循環農業的話,有一部分的地限定的是不能做循環應用,因此這邊想的是,點先佈好。
會卡在的是地政。
主要的第一層面是先把農、漁、畜朋友,因為用特色農業,這麼說吧!小弟已經先進了40呎的貨櫃,如果你用臺灣既有的農作物的話,你的價格不會高,可是問題是用大陸或者是日本特有的作物,種子種拿進來的話,第一個是特色農業,只有臺灣特定的,他們有,價格可以拉抬一點有機認證再拉抬,先幫他們把收入增加,因為主要自己經營是公司體系,知道的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要的還是revenue。
可是問題是現在是合作社,revenue還是先做好,如果沒有revenue的話,他們連誘因都沒有,先給他們一點誘因之後,因為在工業製程,行政院去年才把低污染的展延期限繼續展。
那個是有機農業完全受影響,之所以現在是500人左右,主要的原因是以彰化而言,芳苑那一帶到潭子都是受小工廠影響,我就只能走田中,一路接濁水溪,濁水溪分雲林跟彰化,上游是南投,這邊三條基本上先整合,確定行政院什麼時候要把期限明訂,才可以做到濁水溪下游,也就是彰化這一端,因此該調研、整合的,盡可能弄到現在四個合作社裡面。因為合作社唯一的好處是拉人,可以不用像公司那麼高成本。
農業合作社、林業合作社,都是個別業別,因為目前為止合作社只能以業別。
沒有,都只是一般的農業、漁業、畜牧。
農業、漁業合作社而已。
對。
會。而且用地區型,內政部管全國的,只要全部登記在地區合作社這麼說吧!雲林可以拉進來。
就叫做農業合作社。
我都沒訂了。
才兩年而已。目前還在拉相關業者,成本先拉起來,人數拉起來之後,量就多。
因為第一方面是逼得我只能幫他們創造revenue,總有一天你會用完。
總有一天會用完。再者是臺灣目前為止,漁業被歐盟限制,畜牧的話,目前還沒有除役,農業目前為止雙邊認證也沒有做好,林業目前為止還不允許新住民進來幫忙,就是缺工,內部、外部的問題都只能趁著政策還不確定的時候拉進來,主要是前面的進入門檻太低,自己想的是經濟優勢,前面的優勢太小,但是後面的優勢門檻是相對強的,所以先補足自己最前端會被攻擊的,只要後面穩定之後,才能照整個競爭優勢體系,現在只是單點強,到後面是體系強。
因為在大陸那邊,公司治理到後面要成立一個策略部,才能方便,我現在講的是後面全部,不然可以自己下去耕種,養魚我自己不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