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辦兩天的研習營。
這個是青年事務局的計畫,這個是警察局的業務,他們不會為了這個計畫,而去會警察局或者是幹麻。
再請他幫忙會……也就是再看要不要調整這個法規條例?
會不會不開放挑戰這一件事?
那就送送看。
我知道,只是在法令上比較沒有那麼大的衝突。
對,就是移動性的部分。
我有一些問題是跟SDGs有關,臺灣目前停留在SDGs的程度,我們看了一下永續會的網站,目前知道有一些是NGO去看公部門設出來的KPI,也就是發現臺灣目前的數據,早就已經超過KPI了,設那個KPI是根本沒有意義的,也就是已經超過了。
因為我們營運的主軸是希望能夠在這方面做一些努力。
那個KPI在訂定的時候,如何讓這一些的NGO能夠進去,像去年公民論壇,效果不是很好。
但是我聽到不是,我聽到一些環境相關人士的說法不是。
我們聽到的訊息,不是被摸頭,我覺得的NGO,並不是所有的NGO,覺得看看永續會的成員,他們沒有抱什麼期望。
只是說臺灣自己訂出來的草案,草案底下還有設KPI嗎?
我們還有聽到一個是,其實臺灣很多人從事跟這個有關,我們當作外交時,好像沒有把臺灣目前這一些人在做的這一些轉成國際上可以知道的語言?
包含本來就深耕SDGs這一些的。
像回到永續會,去年開的那一場,人數據說全部一百多個,是屬于NGO或者一般民眾是只有十幾個,人數不多,像我聽到有人去參加的場次,也就是比公部門動員的比例,像還有整車的遊覽車包下來之類的。
但是今年變成標案。
我們現在是在想一個問題,這十七項都有對應的NGO,如何讓這一些人的意見被蒐集?
其他案子在上面蒐集嗎?
這個標準是?
確實。把日期訂在6月以前完成。
就是如表格裡面所寫的。他寫每一場要一百人,我有打電話問承辦人,他們說會傾向辦在假日,也就是讓民眾比較願意來,因為去年辦在平日,我也有報,但是因為上課,所以沒有辦法過去。
這個是他訂出來,而廠商沒有達到就扣款,因為交上去的KPI就不夠。
對。
我想到的議題是,北、中、南、東,並不可能一場四至五項去分攤。
每一場的十七個都要討論到?
但問題這麼多的時候,可以用什麼數位工具?哪一個工具會比較方便?
這個是做NGO的人都知道現況的問題。
至少他們的意見被傳上去或者是被保留作紀錄?
我們好像把SDGs的目的定位在外交的方式,但是目前臺灣做到的程度,確定在國際上是夠水準嗎?是真的有做到嗎?
也就是哪一塊比較強,也不會變成比較之類的?
我自己的疑問是,像現在政府採購網上,需要一個平台使用費,也就是要下載一個標案要20元起跳,才可以看到裡面的東西。
所以後來有說是到什麼時候嗎?
幾乎都沒有。
廠商不是臺灣的嗎?
也就是透過中文?
國外的廠商不是只要請一個會中文的人幫忙翻譯的人就好了嗎?
大部分中小企業能做的,應該都不至於國際可以投的?
我現在還沒有看到國際廠商可以投標的,下載完看標題能夠做,後來才發現做不來,對中小企業來講無形當中是一個成本。
所以合約是到多久?
收費會持續?
現在採購的流程,也就是評審委員只會在評選的階段可以聽廠商的簡報,可是不會想到後端執行,像有的廠商很會講,但後面執行……我們自己親身參加做出來的東西,就不怎麼特別,我們當然也不知道他當初講得怎麼樣,但是就是很會講,講到評審委員選他。
沒有,我比較異想天開,也就是廠商簡報是攤開來一起講,讓別人端出牛肉。
你列席在旁邊聽也可以,你端出什麼東西、別人端出什麼東西,是一樣的價格跟意願。
光聽就好,就看別人怎麼提出。
但是即使做不到這一點最有趣,這一些委員聽完之後,後端執行就算沒做到也不會怎麼樣,因為服務建議書會納入契約,但是簡報並不會,已經做很久的這一些廠商,都知道法規怎麼樣,如何不踩紅線。
就是禁止他修改。
截止期間能講的都講的。
我們看到有的案子延續性好幾年,假設一個新的廠商,你一看就知道這個案子都是延續性廠商得標,你提再優的案子都沒有辦法取得。
我自己參加那個承辦單位自己辦的,那個案子是漏洞百出,也是很好的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