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警政署是比較適合的,可是我們在之前所有的,警政署目前可能都還不知道這一件事。
大使關心的是在第一次工作坊就會解決了。
我想請教兩個稍微跟技術有一點關係的問題:
在簡報第6頁時,剛剛科長報告時,最左邊是用QR code跟NFC,組長是說OTP跟NFC,是OTP會放進來嗎?或者是什麼樣的情境?
第二,居家輕量的方案裡面,處方箋去社區藥局拿時,健保卡最主要的功能是做辨識,就是讀健保卡裡面某些的資料,除了身分資料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特別的資料?我要問的目的是,不是現在,而是如果日後民眾拿了其他的晶片或者是感應,比如假設以後有所謂的new eID出來,或者是現在的自然人憑證,當然要調整系統,但是我的重點是,是不是靠A123456789之類的身分證字號就可以取得這一些資料,還是要其他資料?看署裡面的想法是什麼。
其實發卡量不是考量重點。
人臉辨識也不是完全不能做,政委剛剛提到e-gate,入出國移民法,給民眾的感覺是自願性,不做這一件事,他可以有另外一條路可以走,為何要提供這個?對他來講有便利性。
同樣的,把邏輯用到這裡的話,如果我們做人臉辨識,對於就醫或者是有什麼比較好的方便性,從這一方面,我覺得就可以解釋對民眾的說服力,會比較強。
另外一點,我也要提醒一下,大家知道要發new eID,雖然是明年要發,但是據我所知,今年下半年左右,內政部會對外宣布這一件事,對外宣布的時候,我目前瞭解的是,可能會由部長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換句話說,部長對外宣布時,我們要想像一下,那時有民間的聲音或者是記者的聲音馬上問發了new eID和健保卡關係是什麼,或者什麼時候可以來看病的問題,這樣就跑出來了。
我建議署裡面要馬上考慮到這樣的問題要如何作適當的回應?
下半年,其實大概兩、三個月就到下半年了。
內政部得標是朱瑞揚律師。
還是不確定,不會很快。
國發會的委員會,下個禮拜四的早上召開,議題就是new eID的進度報告,內政部會來報告,衛福部是國發會委員之一。
剛剛政委有提到許願的目的是希望民眾有什麼想法來解決,在許願池上呈現,團隊可以從裡面拿一些東西出來做,但是我看到許願的時間跟提案的時間是重疊一致的。
假設4月10日才有人在上面許願的話,會不會來不及有提案的團隊?所以許願的時間稍微提前幾天截止嗎?
一定馬上會被罵。
如果要到3月初的話,可能有一點趕。
不過另外有一點,Join的會員其實也不是太多,上次有跟政委說明一下。
那個是10幾萬,沒有到100萬。
好,我儘量看看。
這個牽涉到幾個,一個是時程的問題、一個是參與人的範圍問題。
我們只能限制Join平台的人去參與嗎?這樣子也會受到另外一方面的批評,一定要加入到一個不相干的Join平台,雖然我講得誇張一點,才能在這上面許願,這兩件事沒有一個論述把它連結起來,我們講不出一個為何是在Join上加入變成會員,才能在這一個活動裡面提案?
這有互斥性嗎?
我們一定會努力,但是現階段不會跟工程會談,等到確定之後再談。
剛剛有提到工程會資料的問題,有提到國際松的團隊,可以有臺灣的人加入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取得資料也許會更容易一點,如果全部都是外國人,工程會的……
我建議可以監察院,但是監察院的審計部可以著力在這一點的話。
有關於Join平台的部分,我們再sync。我們暫定3月7日可以同步認證,但是我怕萬一有什麼,我覺得有一個備案,因為不管那個叫什麼「池」,畢竟時間還是比較有限,所以是不是萬一Join平台在那個時間趕不上的話,是不是可以用簡訊的方式來處理?
後面還有一個票選,那一定可以用。
我覺得許願的人票選也不會這麼多,所以也許用備案、簡訊來做。
那個功能會完成,然後也可以給大家來使用,但是我剛剛是想到因為用那個功能的話,必須要是「Join」的會員。
變成是要先加入「Join」,成為「Join」的會員。
(點頭)
主席、各機關代表,國發會對於開放資料的部分,在各位的協助之下已經有取得很好的成績,我們在去年黑客松的過程中,也扮演了協助各個團隊、各個機關所需要的資料間來作媒合或者是資料的轉換等等諮詢工作,我們這一些都可以去做。
我們相信在今年黑客松裡面,也可以同樣扮演這樣的角色。不過不好意思,我們看到簡報比較後面一點的部分,黑客松結束……應該不是「結束」,應該是「選出團隊之後」,好像也有建議國發會協助他們去申請相關的計畫,這一點可能就不是我們這裡的範圍,這在簡報裡面,包括第33頁、第35頁都有同樣的文字。換句話說,我們在資料的提供、媒合,或者是跟部會資料溝通的部分,都可以做相關的協助,但對於後續選出的團隊要申請、落實其計畫,本身這一點我們就沒有辦法。
我說明一下,剛剛收到所填的表格,那個是推動智慧政府項目的工作,因為智慧政府並不全部是開放政府,還有其他幾個面向,所以我們是連同那個表一起發出去的,發到部會之後,我們目前也正在蒐整各個部會資料回來,因為我自己本身還沒有完整看到各部會填過來的資料,所以沒有發現剛剛法務部PO提到的現象,我不知道在座的PO是不是覺得有必要加入到這個,如果大家覺得認同的話,我會回去再通知沒有填的PO補上這一段。
我把題目拉回到智慧政府的部分,像剛剛跟口頭詢問本會承辦同仁,在收資料的過程中,有些部會提過來、有些還沒有回來,在提回來的之間有一些人是知會了PO,有一些沒有知會,就現在手邊提到的資料,很難知道哪一些已經給PO、哪一些還沒有給PO,還沒有填回來的部會,將來對口的聯絡人是誰都不太清楚。
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有另外一個程序的方式,我們是不是可以用這一次會議的會議紀錄,請各部會PO回去的時候,憑這個會議紀錄跟資訊單位說你們想要把這個資料填上去,或者是看有沒有什麼意見,然後再送一次的。
我們也不知道收文是誰,但是我們提供發文字號由在座的PO回去問比較容易一點。
可以。
要看特定議題。
延續主席、政委所提的,「提點子」主要是由民眾自行提意見,然後徵求附議,目前雖然有人別驗證的功能,但是並沒有開放給提案人去限制某些區域的人才能附議。
在系統功能面是可以的,但在應用情境是不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所以主要可能還是在「眾開講」的部分,可能會用得比較多。
我們有設定幾個條件,像內政部戶政司有要了一些條件,
剛剛講的是戶籍地,除了戶籍地以外,還有幾個其他的條件,這個條件可以互相搭配運用,我們請同仁說明一下有哪一些條件。
這四個條件是可以互相組合運用的,假設有某一個議題是要特定的區域原住民來表達意見,我們就可以把剛剛講的條件,這兩個組合起來。
現在的屬性是民眾意見表達的屬性。
後面8月的那個,我們上次開會,同仁應該有表達同樣的意見,專家輔導團的部分不是由國發會這邊來主導,我們內部回去也做了請示、確定。
這要再討論一下,像主動申請計畫或者是部會執行這一塊,國發會沒有辦法協助這些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