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是教育或者是創新學習或者是新學習的部分,如果放在這個脈絡上來看比較合理,但翻開青年政策的時候,然後看到一個政策教戰是一種草藥是滿訝異的,我後來歸類成教育或創新的學習這一塊,就會比較說服自己可以有這個部分。
我覺得滿有趣的是原住民經濟協助的部分,因為原住民有很多是因為經濟的關係,所以原住民青年協助也是提供青年政策相關的服務。
我這邊要提一個原住民委員會提供給原住民,大專生的獎學金是為了提供服務學習時數才領取的,因此是不是有一些落差。
其他的部分是志工服務或者是國際志工、公費留考等等的部分,也就是國際上學習等等的,在後來的分類上有些被分為國際參與,我覺得比較像跟教育有關的,但是從這裡我們就會看到很大的一塊,我們稱為傳統或者是原來教育系統沒有被放進來。
接著是文化平權,我覺得比較像跟藝術、文化參與、文化權利有關的部分,所以像客語的部分也放進來,當被獨立列出來之後,農委會也覺得族語學習應該被放進來,但是文化部跟青年的補助是算在就業或者是文化平權,類型的不一樣或者是比重不一樣,可以放在不一樣的地方。
人權這一塊是相對少的,也是總統政見裡面總檢討的部分被放進來。
接著是有關於青年參與有關,也就是青發署這裡所做的或者是青輔會所做的事,也就是參與的部分。
如果我們從這樣的範圍來看,就會發現盤點青年政策很豐富,而且很多事是我們以前不知道的,但是似乎只侷限於某些特定的青年,也就是主流的青年,或者是人數比較多的青年,又或者是弱勢變化青年所提供的協助,是比較沒有被呈現的。
我們看完這個部分,我們想要用另外一個文件來跟大家參照:聯合國青年特使所提出來的,我們在青年政策或者是議題上應該特別關注這幾個焦點,如果我們對照出來剛剛的分類,有一些事是我們有做,但是卻沒有辦法被放出來或者是強調的,有一些是比較少關注的,包括像國際上討論的永續議程,又或者是上次的青年行動綱領也不斷被提到的青年政策在聯合國的系統,然後跟青年和平安全、教育公民參與的部分,還有尊嚴勞動的部分,這個部分會跟大家來討論。
像勞動政策、培訓的部分也是在之前沒有被呈現出來,性平跟人權的部分,還有災害人道主義的議題。
因此永續發展議程的部分,這邊有提到的是跟青年有關的,應該是以青年為中心的問責機制,包含青年的有哪一些,還有哪一些是要蒐集、監測,這才會是重要的。
我覺得青諮委員過去有一些疑惑或者是錯誤的認知,國發會或者是研考會承擔了某一種研討的功能,但是實際上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強大,這一些政策到底落實如何等等,這一些事在目前的國家機制上如何處理。
另外一塊是傳統上比較被談的十五個優先關切的青年領域,在剛剛的對照表上發現有一些東西是沒有被關注到的。
那時會想要提這個並盤點的原因是,被盤出來之後才會發現有哪一些資源是我們過去可能集中的投資,又或者有一些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被落掉那一些範疇,這個就是在過去的工作上是可以協助我們的。
我想要談的是就業這一塊,這幾年不斷在談勞動倡議,是在談培訓、教育及就業間的關聯,然後彼此應該是有互相影響的,2015年也有青年安全宣言當中特別提到數位賦權的角度看。
其實以臺灣青年的就業來看一些議題,可能是跨部會,或者至少是跨勞動或者是跟教育,目前現有的機制上其實還沒有找到好方法,也希望透過這樣的平台跟機制可以找到一些可能性來作解決。
最後,怎麼去做這一些政策的協調及評估,這個是初步提供意見給大家為討論的基礎,我這樣子分類之後也滿有意思,不然一開始看到這麼多的時候,除了傻眼跟驚訝之外,也不能講出什麼東西,謝謝大家。
剛剛聽到的是,如果教育做得好,不用在其他的地方收很多的多元,當然青年還是要多元一點比較好。
這一塊還是需要重視,不然花大部分的資源都在這一些地方,但是在盤點這一些政策的時候,卻沒有納入,尤其接下來是要面臨新的課綱、學習內容的時候,其實也很適合一起來盤點及討論。
目前的方案來看,其實大部分都是還是在一些所謂的有使用資源空間類似的青年,但是國家也花了很多資源在邊緣化的青年上,又或者是有很多其他類型的青年。
「邊緣化」或弱勢處境。
或者是想像不一樣,因為大部分比較不是這樣的背景出身,當我們在想像這一些族群的時候,大概很難比青諮告訴你那個是什麼回事,一起想到解決的方法來得更好,但過去我們比較少這些方法與機制,尤其不管現在的社會安全網或是機制,也許可以挑幾個重要類型的青年來試試看這樣的操作方式。
我覺得第一次被切還好,我們已經被切了那麼多年了,在切的過程中,其他人會提醒這一些是被切、這一些東西沒有辦法被解決,因此第一組的討論會之後,要把大家明顯看得到部會的整合是需要協調的這些另外拉出來,然後有一些做機制或討論,我覺得那個會比較理想,不會全部都不分,這樣跟大家的工作習慣會差太多,討論上也會有困難。
我們以前都覺得是跨部會,但後來實際這一、兩年過後,我們發現同一個部會當中是跨本部及署就跨很大了,也就是二級單位跟這原來的這中間,也就是在原來的機制當中是可以討論的。
我想要建議青發署及政委辦公室可以提供協助,在大家第一次提出來這樣的表之後,也許可以協助大家把高度或者是範圍齊平一點,因為上面寫的範疇差有一點多,有些是很具體的方案、有些是一個方向及想法。
就像我剛剛所說健康的議題被分成五個、十個,其實就是某個健康,但有些並不是針對青年所專屬的,是for 全民,但是也沒有青年特別得多,卻被放在這裡,像心理諮商的部分,所以也許看青發署這邊可以提供一些原則或者是方法來協助大家調整,而政委辦公室可以協助大家,把結構的部分可以補一些既有或者是即使沒有既有,但是空著,我們就會知道哪一些東西是國際上討論,又或者是大家覺得重要,而我們國家卻沒有的,這個是我們最必須要面對的,這樣空下來其實是有好處的,這樣的建議我覺得會讓之後的討論比較順利。
部會在填的時候,到底如何想像這一件事?
剛剛的討論下來,接下來繼續的提問是,目前現有盤出來在哪一些政策上的討論,原本就被loss掉的那一些,就是缺的那一些如何被發現,然後他怎麼樣去補充?除了現有一些青年政策的結構、guideline來作參考的基礎,看到有哪一些缺口。
因為我們這一些部分比較少投資,或者是投資錯方向,因此導致問題沒有被解決,大家好像也比較習慣提出我覺得比較執行好的政策,並不是實驗性、方案性,又或者是嘗試想要做創新性的方案,比較不太容易在這裡呈現,這樣的狀況怎麼被處理,我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或者換另外一個方法,大家壓力會不會比較沒有那麼大,並不是都沒有做,而是有哪一些事應該要做,只是我說不重要,這一件事是國家應該要做,又或者大家可以提一些很明顯並不是部會要做的,但是是重要的,並不會有人跟你說這個不重要,提這個大家會不會比較放心?因為我覺得大家都很害怕提出一個東西。
有可能「藍圖」之類的嗎?
青年的樣子是什麼樣子,包含了什麼特色或者是面臨的挑戰、處境及優勢等等,我們共同描繪了青年的圖像之後再來對政策,這個是有可能嗎?剛剛那三個其實至少在名下或者是範圍上就是不一樣,大家要怎麼樣詮釋你做的青年是哪一個範圍。
透過技術方式來討論出青年的圖像,而那個圖像是一些界限或者是他們面臨現在優勢、挑戰等等,我不知道那個政策是什麼樣族群的人有什麼不同類型的樣子,先把我們的政策對象共同想出來,或者至少我們確認是講同一群人或者是同樣那一群人,這樣會不會……可是我不知道這樣……我的想像理解上有那個之後,然後再來想一些其他的,也許是一些新興的政策上或者是發想上比較容易。
需要青諮委員帶著進入,這樣也不會太擴大到部會覺得害怕。
這一次要討論下一次的時候,也就是針對那個對象交換一下想法。
各位大家好,我是吳政哲,有關於青年發展法、青年政策機制的後續進度部分,我們在上次研商會議當中,該怎麼說呢……
整個研究案有發現到有先畫靶再射箭的情況,當天的會議有比較大的篇幅是有蒐集青年們所遇到的問題,在方法論是如果可以有比較快的進度遇到這一些青年狀況,不需要透過任何的反映及政策的修正,可以透過極大化的方式來解決。
但是在研究的內容當中,可以發現從蒐集到的問題至後來看到的表格,其實都有逐層的落差,像老師就有表示那麼多的問題的主題,但是有些並不是法律可以解決的,有些跟政策無關,所以那一些就被我篩選掉,自然而然那一些問題就是可以透過政策解決的問題。
另外一件看到的結果是,青年們所遇到的問題全部都是教育部主管的,除了教育部主管之外,也減少了其他的部會,而這一件事看起來非常奇怪,除了這樣的說明之外,可以把當天會議討論的重點及紀錄一併附上。
這邊也有提到後續方案的評估,我想請問的是時程的部分,類似的文字我們看了一年多,所以有一些不只是教育部青發署可以處理的層次。
我其實不太知道卡在那邊的點到底是什麼,因為據說有人表示不能那麼快把它拋上來到其他的政委或者是其他的部會說教育部沒有辦法處理,但實質上有一些其實是困難的。
在這個部分也想要請問政委,從政委最近的那一些談話紀錄看到政委開始針對青年事務或者是相關的部會來做一些政策或者是業務的瞭解,不知道政委這邊針對青年事物或者是青年政策的跨部會協調機制上,目前初步的想法是什麼?
其實會議也花了非常多的篇幅在釐清這個目的及提案的內容是什麼?這個部分包含了一個部分,主要會是青年政策的協調機制,以及青年發展法是不是可能的解方,最後都只剩下青年發展法要不要立法的這一件事,以上先作一些資訊的說明及釐清,謝謝。
我補充一下,那一天我對年齡有建議,我建議15歲至29歲,並不是30歲,青少年這個階段往前或者是往後都需要cover的,青少年在這個階段比較年輕的時候是需要保護,後面的部分要發展,因此我有一部分的cover。
但是當天的會議在年齡的部分,部會這邊的表示都沒有辦法去討論,所以大家不要針對這個範圍(討論),這樣盤點太勞師動眾的,是需要耗費很多時間的,我也等了一、兩年只看到這樣的東西。
所以我不確定是不是還要再提一個案子,也就是就青年政策的範圍是什麼,因為在那個回應上沒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而且並不想把這個問題放到議程當中討論。
我想進一步提問,剛剛政委提到請各部會填相關資料的部分,到底是什麼?因為當天會議的時候,基本上沒有針對這個部分的討論,我不確定「部會回填」是什麼?
也沒有那麼對外。
剛剛提到處理的也是剛剛提到被篩選過後短、中、長期的部分,而不是劃定範圍盤點性政策的方向,在過去的會議當中基本上沒有針對範圍來做這麼多的實質討論,我們所說的討論是不要再討論這一件事上,我一開始的立場是,幾歲到幾歲是ok的,做這樣的機制盤點是確保舊的分配或者是有哪一些被loss掉等等的,這樣才有辦法去確保所有的青年會得到應該的關注。
為什麼會開始感受到院裡面有這樣的討論?因為在林萬億委員支持兒少權會議提到青少年就業的議題,因此當時在會議上也有提到就業的部分,也就是少年跟青年的部分要如何去做區分及兩位政委這邊的工作協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