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好奇,這算是青發署的業務嗎?
其實我有看過這個(蔡英文勞動政見追蹤平台),這也是夢想,不敢現階段就可以做到,但初步可以做到彙整跟初步的管考,也許可以參照以前的青年政策發展綱領。
不過那個是前一個政府時期,我也不確定新政府是不是要調整青年政策方向,也許這一個部分可以一併討論的情況下,或者是先上這一個。
各部會目前先就現在青年政策先作彙整,至於怎麼樣分類或者是呈現,我覺得都可以再討論。
我覺得也可以延續在之前的提案,也就是青年法的提案,有一個提議是有一個小組來彙整一些政策,我想這一個小姐可以做這一些事,也沒有目前各部會討論的彙整小組。
行政院有一個青年政策,所以應該是您來處理。
會!
或者用對象,就是不同的青年來單純分類的部分。
可以,各部會跟專家小組。因為從上次到現在都沒有收到消息……
我補充林筱玫的想法,我們過去都有發現我們跟部會間聯繫的資訊可能沒有那麼對等,各部會知道我們所有委員是誰,但至少我們不知道各部的PO是誰,有沒有可能知道是誰?
大家各自提的專案或者是承辦人的窗口,不用很固定,就看誰適合做這樣的窗口,像科長級或者是往下等等,我覺得也許可以有這樣的人,這樣各個委員如果有實際的問題想要請教時,也不用每次都透過簡德源或政委,可以嘗試跟部會溝通;聽了之後,有一部分是我自己的想法。
各部會自己決定這一個提案要出誰。
現在是私下聊天(笑)。
每一個案提出一個足夠授權的窗口,如果推出PO也ok啦!就像按照泰翔所講的。
會議是做最後作成決議,或者是談不好等主席裁示,但是會議前有很多東西,可以在會前工作就在會前工作,不然每一次都要等到下一次會議,如果下一次會議……有些會議來的人會說會錯意思,然後就下次再來,期間三個月就會過去。
因此在某些程度的情況下,因此可以在會議中間,可以讓我們跟承辦的業務單位有一些細節上的溝通,確保我們的想法是接近的,又或者是可磨合的情況下可以磨合,因為會議上並不是從頭到尾討論……
剛剛對於已經提案的假設,我滿存疑的啦(笑)!
已經有確定提案的,所有的承辦人都一定會在會議上充分理解委員的意見,然後充分去執行院長的指示,這中間就不用過多的溝通,我是有一點存疑的,不過也是可以留著,下一次會議看看就知道這兩字會議當中都沒有什麼聯絡跟什麼後果,如果覺得不太順,可能還是得要未來每一個提案要有一個窗口出來。
而該窗口不管是要用哪一個靜態或動態都ok,反正就是出一個給委員作後續的詢問跟討論就可以了。
……這就是靜態了。
經過大家的討論,定期在委員跟政委間有這樣的會議討論行政事項或者是運作上,可能是必要的,因為除了有其他各部會非常大的院長會議之外,我覺得這樣的會議有存在的需要。
剛剛原本是討論架構跟方式釐清,剛剛也有討論很多運作上的問題,因此我們建議可以在一次與一次大會中間或者是接近前,開會的時間點可以討論,可以加開這樣的會議,這個是我的提議。
是類似可搜尋的文字頁面吧!
不要是一張圖或者是上傳各種的PDF。
因為目前的要點或名冊是用上傳PDF的方式,但無法被搜尋,因此建議用頁面或者用文字可搜尋的方式;我不會講得更專業了(笑)。
大家好,我是青諮委員台少盟督導處的吳政哲。
大家好,我是青諮的政哲。
我提供接收到學生現場的部分,基本上在學校不可能沒有參加輔導課,雖然表面上說自由參加,但沒有參加是非常少數的,被學校認為是個案,因此如果要在上課的時候離開學校,其實是很困難的,因為有很多同學反應,他們必須要經過很多的手續,才可以出校門。
另外一張圖代表的是,雖然有自由意願的同意書,但是同意書上面只有同意的表格,並沒有不同意。如果不同意怎麼辦?必須到教務處填另外一張不同意的東西,然後提出證明、各種申請,可能有其他的課程或等等,其實很多學校都還是這個情況,又或者是發給家長,並沒有讓你勾選是否同意,又或者如果勾不同意等等,旁邊會有很多老師的想法會給回饋。
我覺得造成現在的情況是,我們現在的時間就是這麼多,我們的課綱從以前到現在,似乎沒有減少太多,很多人都想要把課程加進學校,包括海洋資源、性平等課都要上,但學校五天共四十個小時,怎麼上得完呢?
從另外一個觀點,學生一天的時間就是二十四小時,如果在校必須留很久的時候,沒有其他的時間發展其他的課外活動或者是其他的休閒活動。
像剛剛前輩有提到其他國家的情況,其實在其他國家有發展課程與人力時,其實競爭力才會因此產生,並不是把孩子關在你想要的地方,如此只會關出人的型體,並沒有關住孩子的心。
回應剛才高雄市的兩位前輩,我以前在高雄市念書,我是讀公立學校,我們有第八節至第十一節,我們是公立高中,可以上到晚上七顛;現在好像有好一些了。
然而,國中其實沒有好到哪裡去,也許到六點。念那一個學校最好的好處是,不用去補習班,因為學校就是補習班,這樣有比較好嗎?我覺得不一定,因為繳的費用負擔是很大的,謝謝。
這個部分我補充一下,除了剛剛建教生之外,還有一個更直接的,離開台北之後很多基本勞工都未達基本薪資,但是很多工作者都知道老闆並沒有提供基本薪資,如果是這樣的話,要不要做?
其實很多高中做勞工教育的課程,但是比較尷尬的是,沒有母法,上面也沒有主管機關在彙整這一件事,就是各個縣市做,因此成效如何是無法被彙整的,因此這個部分我覺得勞動部跟教育部應該要負起這一個責任來推動。
另外一個要修正的是勞工教育法,也就是在教育勞工相關的平常課程,因為這一些工作者平常是在工作場域裡面,尤其是會聘僱未成年人公司的員工及老闆都要優先上這一些課,惟有他們知道未成年勞工權益的時候,他們才可能受到保障,謝謝。
謝謝長官的說明,我想要提問兩個。
也許從這樣的經驗可以看到一件事,如果這樣的契約經過學校的三級三審之後,還沒有發現這樣的契約是違反勞基法的基本權益,這樣的機制是很有問題的,教育部沒有辦法用大學自治這一件事來(說明),我覺得應該要負起更多的責任。
如果一個實習的指導老師到現場去四次還不知道這樣的訊息,不管是學生沒有講或者是學生覺得講了沒有用等等,對於大學實習的指導老師不管是勞動意識或其他相關的培力這方面是否要再努力?因為教育部在做建教生也做了四十年了,應該有相關的經驗,只是從大專職到高中院校,沒有理由這八萬學生變成最大的受害者,就像很多人從在學的時候就讓自己成為奴隸,因此這一個部分要請教育部、勞動部跟大專院校要重視這一件事,謝謝。
剛剛院長有提到關於在學校裡面會有很多證照,像現在還有一個狀況是,很多學校是把證照當作畢業門檻的,我有一個建議,教育部要盤點目前把這一些證照當作畢業門檻制度是否為合理的制度,或者只是在圖利某些特定發證照的單位,因為這一些會讓很多弱勢小孩為了要考取這一些證照,其實所花的經費不在學費裡面,不然高中職的學費不用付的情況下,卻要這些學貸,這一件事不是很奇怪嗎?我覺得教育部要全面解釋這一件事,我看了一下,現在是用各種的證照當作畢業門檻,從高中職到大學都是,謝謝。
大家好,這個是有關於青年發展法的提案,其實在不同時期都有不同時期的青年發展法,以第一個部分來說,當時青輔會比較在做社會輔導或者是學業輔導等等,基本上第一案的部分有架構,當時期望這樣的法令是可以成為青年輔導工作的法源基礎。
後來在白皮書針對青少年領域有做到底青少年的政策要放在哪裡,我們期待政策都會提到青年的部分,都會希望知道研擬的範圍是哪裡到哪裡,或者哪一些是青年的範圍、這一件事是誰要做,在過去因為有青輔會時期,因為部會的名稱是「青年」,所以一定跑不掉,但是現在的專責機構只剩下青年發展署,十八至三十五歲,而且是跟課外及參與有關的,其實剛剛提到的議題並沒有政策的協調機制。
前幾年青年發展署成立之後,目前有相關政策白皮書的方案,也有三十五個政策,但是我想問的是:目前這些政策也到各部會去做,機制為何?到底有哪一些最終機制確保各個部會是實際讓這些政策能夠落實的?如果沒有的話,那麼這一些方案在推的時候,基本上就跟沒有一樣。
所以前一案的協調政策跟監督監測機制是什麼,很多時候會只有方案措施,而沒有政策,我們看到各部會做很多事情,但是卻沒有一個好的依據,或者很多事情會隨著政黨輪替之後就不見了,每換一個政黨,青年的政策就不一樣。
因此需要一個專法最重要的原因是,並不會換了一個部長或院長就不再重視這一件事,因為基本上在台灣,不管是少年、兒童、原住民族或者是很多族群都有專法能夠去確定哪一些範圍或誰是主管機關及何機制,但是這個部分青年是沒有的,其實類似這樣的青年參與組織,其實我們從十年前就已經有了,到目前為止,隨著主政者及主席不一樣,因此成效上有非常大的落差。
如果有兒少法來說的話,裡面就有明確訂了,什麼樣的機制是要組成這個機制、誰組織、主席是誰、來源如何產生的,要討論的是哪一些事。這個是過去十年來非常多的機制,但是隨著各個不同主政者的變化,其實都不太一樣。
其實聯合國不斷強調青年的議題,因為青年是在變動的時代,他們最知道如何解決及面對這一個議題,台灣為什麼現在沒有做這一件事?
(簡報)「如何操作」的部分在提案當中有,可以先把目前的政策提出來之後,去看到底青年需求跟青年政策是否符合,或者哪一些機制、橋樑是沒有搭上的,也應該去作整體的評估,因為很多時候我們看到政府對青年的想像只侷限在某一個部分,但如果注重勞權這一些人如果沒有進來這邊,這個議題就不會被討論到,我們是不是有更好的機制可以瞭解更多的東西,並讓更多的青年參與,是否有青年議會的機制可以讓青年有穩定參與的機會。
有關於部會提到的部分,其實關於年齡的部分,目前非常混亂,「青年」及「青少年」等,其實全部都是同一個字,但是我們在不同的時候,我們使用的中文是不一樣的,在台灣來說,青年成家貸款的年齡範圍都不一樣,因此關心青年的範圍是什麼,或者政策參與上。聯合國的範圍是十五至二十四歲,是從青少年到成人過度的過程,因此需要政府更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