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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
by
盧胤雯
我們內部也跟健保署極力溝通,現行法規下目前唯一能夠考量的是,買受人若非投保單位可以放寬,但是要跟健保署舉證,這個可以。
2019-11-29 勞動合作社繳納雇主健保補充保費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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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像勞合社不是投保單位,假設行政人員想辦法都變不見了,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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