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當初的決議事項其實也有寫到有助於國內技職人才的生涯發展及專業成長,當然請勞動部評估跟研議相關的辦法,並洽教育部跟經濟部,有必要請林萬億政委協調,所以這可能不只是單單跟國際窗口說要參加,而是厚實整個績優人才跟如何推動青年學習技能的運動氛圍,謝謝。
但是這裡有寫。
院長、各位夥伴,委員黃偉翔提案,我們直接翻到第3頁,有三項的具體建議,在106年我們目標是5,000人,申請2,383人,其實媒合成功744人,媒合率才31.2%,當然人數不是唯一的重點,我們在推動中可以看到一些問題,所以提出了這三個建議。
其實教育部已經在中間已經做了一些處理,我覺得剩下的具體建議第二項仍需討論,也就是在職缺裡面加入國營事業。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政策,總體上來說是外部誘因的政策,並不是改變一個教育體質的政策,所以需要亮點讓社會看見,因此重點就是在於職缺。
除了我們現在看到的職缺,其實以製造業這樣的領域為主以外,另外在國營事業會提的原因,其實我們在台電、中油、中鋼都有高中職的專班,我想或許可以釋放一些專職少數的名額,可以給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方案帳戶的青年有這樣的機會,可以讓這樣的方案有亮點,進而帶動整個社會願意先就業,而不是一路盲目讀書的社會環境,謝謝。
沒有。
這個案子在推蔡總統十八歲先就業,會發現基層推不動,因為過去輔導室輪為升學輔導,而不是生涯或職涯輔導,所以很多小孩子在小時候對於職業的想像是空乏的,這個是在推的政策中遇到的,我們會認為這個是長遠、長期,臺灣人們對於職業的想像,乃至於孩子們選擇升學路徑或對職業生涯的選擇,這個在政策中發現這一件事很嚴重,才提出這一個面向。
謝謝。
你是說對於先前的?
第「3-6」案據我看起來沒有任何實質的進展或進程,也就是新南向政策爭取國際技能組織的那案,當然除了爭取以外,其實主要的是拉抬國內的技職人才(選手)培育……因為很多既有人才在國內的升學管道,比如到科大專是很多水土不服,並沒有針對這一些技藝人士的客製化的培養體系,所以那時候決議除了辦理情形所說的,也就是去爭取這一些亞洲區的主辦權以外,其實還有一部分是往下伸的既有人才培養,但看起來是沒有的。
對,目前比較是消極、被動的。
請直接幫我開在第2頁,文字多,但時間有限,我幫大家整理重點在投影片,請直接看到幾張圖。
剛剛那一些其實是一些汽車技術、板金、西餐烹飪、美容,其實他們是技職的國手,但是在臺灣比較重視的是體育國手,為什麼要說這一點?很多人看到是奧運,但是並不是,它是國際技能競賽,也就是國際上各國重視以技職教育及職業訓練主要交流的賽事,我簡單的介紹,類似奧運版的賽事。
(簡報第7頁)現在有七十七個會員國,每兩年舉辦一次,其實主要的目的是促進各國青年技職教育、職業訓練及產業交流。
(簡報第8頁)臺灣參與的現況如何?我們從1970年就開始參與,然後第三十二屆,也就是1993年,也就是我們有主辦過國際賽,在台北,另外,最近兩屆的成績,2013年(第42屆)、2015年(第43屆)其實排名都是在世界第三。
今年10月我們會有四十七位國手出去比賽,想必在場各位可能比較沒有注意這一個資訊,但它是一個很大的國際技職賽事,在臺灣參與的大部分都是技職的選手及職業訓練的一些訓練員。
(簡報第9頁)新南向政策在報章雜誌跟社論都有談到在國際空間的困境。
(簡報第10頁)為什麼要講到這一個困境?希望透過這樣的國際組織當作策略點去突破,我繼續介紹。
為什麼要在這一個時間點提出?因為有一個趨勢,坐在我對面的勞動部林三貴次長,在國際組織是副會長,還滿難得,臺灣在這麼一個技職主要大型國際組織,然後是在決策圈裡面。
第二點,10月會舉辦第四十四屆,但同時也會決定2021年的主辦國,其實目前競爭大概剩兩、三個國家,中國大陸很可能搶下2021年的主辦國。
第三,其實我們主要的參與者或者技職圈的基層在擔憂的是,臺灣1970年就已經參加了,很多參加到現在都非常資深,但是對岸(中國大陸)才參加三屆,但已經爬到世界第五,因為傾國家之力來培養,順便透過這樣的賽事,來帶動產業及人才的培育,所以這個是基層主要的擔憂。
(簡報第12頁)以現在的分析來說,因為我們的林常次在2019年會卸任,我們參與其他國際非營利組織或者是國際組織參與的現況,2021年中國大陸或者是對岸會主辦,必定會更介入,現在才參加第三屆,但是未來會參與勢必會更深。臺灣在技職教育相對來講是強國,因此可能會受阻。
為什麼要在這一個時間點講?過去像國際組織,也就是決策圈成員是由各會員國投票的。
現在是國際組織與會員國的關係,未來會有一個新的趨勢,會有區域組織,大家可以看到倒數第2行,我們現在其實有歐洲、美洲、海灣阿拉伯,也就是會有區域組織,從區域組織再到國際組織。
剛剛講到國際組織的參與,那個決策圈是投票出來的,未來會是區域組織代表制。
現在是亞洲區域組織正在籌建,這個是目前比較重要的。
(簡報第12頁)其實不一定是新南向政策,臺灣長期在推政策的時候,這一個CP值滿高的國際非營利組織,其實臺灣站得很穩,其實技職教育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尤其我們去幫他們訓練或者是他們來訓練師資。
第二點,比較具體的建議是,希望在林常次於2019年卸任之前,更積極參與亞洲區域組織的參與或主辦。
因為參與這個應該不能只是勞動部部會或者是教育部協助的層次,可能要提高到國家戰略的層次,才能透過國際組織的參與作國際交流,而作國際推動,比如新南向政策、或進一步帶動臺灣的青年學習技術、人才培育,技職教育、訓練制度的健全。
我的報告到這邊,謝謝。
大家好,我是青諮委員《技職3.0》黃偉翔。
各位好,我是青諮,我補充幾個實際現場看到的狀況。
第一,上張圖跟下張圖是一起畫的,有些學校不只上第八節,而是上到第九、十節。下圖是指我記得在繳費用的時候,八成是給師資,另外費用是兩成。
為何會開九、十節?比如可以透過家長會或什麼,也就是透過這樣的方式去加開第九、十節,在南部是有看到,我不知道國教署是不是有去檢舉這樣的行為?補充一些在實務現場看到的部分。
因為提案說明時間很少,我就直接開始不逐一打招呼,大家應該都有看到,我是案例一。前面有提案說明,我就直接跳過了,後面有一些資料與文獻參考在後面,我直接跳到具體建議說明。
在技術士證這一塊,我覺得是表面的議題,要討論的內涵是職能基準跟我們的學力系統,為了鼓勵社會不要偏向學位思考的前提,學力系統的完整就顯德很重要,須仔細思考的一件事。
分兩個部分:一個是「證」、「照」的內涵,到底「證」的內涵是否符合業界所需;第二,像教育部技職司取用的狀況。我想分這兩個部分。
(一)「1.」,這裡有很多相關業務前輩,其實我們在法規上「證」指的是證書、「照」指的是執照,兩個是不一樣的,所以在行政命令上及相關的法規要「正名」這一件事,因為我們都是用「證照」二字,但不是很正確。
(一)「2.」,不要把技術士證列為技職教育相關教育目標,不然很多淪為「證」或「照」補習班之類的。
第四,技能檢定的話,我建議改成比較全面的講法,比如像「專業職能鑑定」,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生辦法,改為「專業職能鑑定與發證辦法」,這才較能涵蓋各業別、職業類別及各層級的人的考量。
(一)「5.」,因為我們公共職業訓練的能量不足,所以很多其實是委託學校去做,其實在過程中有很多在我們職業訓練及基礎教育的系統已經有一個共構的體制,但我們現在還是缺乏以「技職」為主體的工作小組,去做類似像NVQs或AQF的課程架構或學分認證等等,像我提案具體建議第五點,可以思考這件事。
因為時間不多,所以我們就跳到後面。
(二)「7.」,像同等學力的部分,因為有很多提技術士證,很多大學跟相關的系所是特色發展,像機電整合、機器人、微機電製程、傳統產業,所以很多不同的系所、科系在發展的時候,很多同等學力標準,現在來看是僵化的,像吳寶春事件;因此不同的科系跟類別,不應該在一樣的技術士證或應該要加上一個工作經驗標準,比如機電整合,可能要有「機」相關的技術士證、「電」的相關技術士證,並不是用一個一體適用的同等學力,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二)「8.」,我知道部會有回,我也知道像現在已經建置兩百多個,那時候我記得是陳碧涵立委在江宜樺政院在政院總質詢的時候有提出一些補助,但是那麼多年計畫經費,其實不到澳洲政府的一半。
為什麼要特別強調這點?不好意思,我知道時間到了,讓我把這一句話講完。因為這是規範工作型態及工作內容,建置之後,像「證」、「照」的內容,職能基準課程他們才可以有一個對應,然後才能真正去減少產學或訓用的落差等等,其他沒有提到的,請大家再繼續參考,謝謝。
因為面向很多,我針對職能基準這一塊來回覆。
(參考資料第5頁)(二)「1.」,就「職能基準發展與應用推動方案」,資源的投入可能要更多,因為我在職能基準發展討論的勞動部會議中,其實討論都遇到很多困難,我們在職能基準發展的時候,現在在推動上還是必須要跟坊間產業協會溝通。
不管看到澳洲或看到歐洲發展的狀況,台灣才兩百七十五項,其實是非常地少,而且是職能基準,還有職能基準單元的比較單一面向作業程序,因此我覺得這一塊的投入要再更適量增加,謝謝。
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