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
第三案的部分是「大型國土防災-消防資訊化橫向整合系統」,是由林筱玫委員所提出的,這一個案子她總共列了內政部、臺灣建築中心、文化部、工程會、經濟部、國發會、科技部及原委會,我們傾向建議是以內政部為主責部會。
我們補充一下,這一次的會議後,我們會把各部會目前提供的研處情形發文給主責部會,請部會要先綜整大家的意見,要不然會怕文字出現不一致。
沒有,原則上議程我們會整理過以後,就是完整地說明。
分部會是我們做議程過程的草案。
OK啊!
……各部會的回應現在本來已經在了。
我們也會再放進去議程,整個會比較完整。
第三案就是列內政部。
再來是第四案是「建議臺灣實行『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UBI)』區域實驗」,這個部分是徐健智委員所提出的。徐健智委員當時列的主責相關部會是財政部,經財政部研處說明之後,他建議改列主責單位是國發會,其他建議增列衛福部、內政部、勞動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所以這一個案子原則上就主列國發會。
那就財政、內政、衛福、勞動跟主計併列所謂的協辦?
再來是第五案的「勞動教育促進法之推動」,這一個案子應該沒有爭議,就是勞動部主責,教育部會併列協辦。
有。
就是相關有關勞動教育的指標。
再來一案,林彥孝委員的「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乙、丙級回訓制度之推動」,這一案當時只列勞動部,而勞動部也沒有增列其他部會,原則上就是勞動部。
再來是第七案的吳政哲委員提出的「重啟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與整合協調相關政策機制」,這一個案子我們建議由教育部主政,其他政哲所提列的勞動、文化、衛福、內政、法務、經濟、國發、原民跟客委併列協辦。
再來就是政委所提的「定期製作並發布青年諮詢委員會階段性成果報告」,這一個部分也會由我們教育部的幕僚單位作處理。
再提醒。
不好意思,我補充一下,今天議程第2頁流程表第2點,我們目前的設定是由提案委員說明提案內容,主責部會代表回應,青年委員跟主責部會原則上都是各三分鐘,青年委員可以摘述提案三分鐘,主責部會先回應三分鐘,因為有些案子有相關的協辦部會,所以協辦部會需要補充的話,協辦部會是給兩分鐘,這是我們目前設定的議事規則。
就是保留。
從今天的規劃情形摘要報告,目前的辦理進度,青諮會依循蔡總統的青年政策提到青諮會的層級從教育部提升到行政院的方向,7月19日跟林萬億政委報告過行政院顧問團整體的規劃,依循這一次的會議決議,規劃爾後相關的設置要點及這一次討論的規劃原則。
行政院青諮會設置要點經過8月16日行政院發布在案,原則上青諮會會設計召集人一個人由院長兼任,副召集人兩名…
徵詢過他們的意願,他們也有回傳同意書。
其實在第一屆青顧的時候,因為他們當初提出來想要參與的議題有分五個大組,但是後來這個分組到後來其實並沒有再運作,是因為有考量到青年關心的並不是限縮在當時提出來這五個議題的大組,我們會設定以不跨組的原則,就像處長所補充的,其實就focus比較關心的議題。因此第二屆比較沒有強調分組的事,等於是部會會提出想徵詢青年顧問的政策議題,也就是請青年顧問就這一個議題提供他們的想法或蒐集到的意見。
我們在之前的青顧運作上也有請青顧提供他們的專長領域及有興趣議題,我們也會提供給各部會,因此各部會在召開相關會議的時候,也會邀請青顧參加,青諮會的委員參加也可採這個方式?
沒有,都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