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暫訂用email的方式。
(搖頭)
不是,那個是跨部會的。
之前有一個青年發展政策綱領,但是會再請各部會提供目前最新的政策。
我們確認一下大家的想法,剛剛泰翔建議用議題的方式,大家會比較期待議題是用行政院六處的議題分類,或是用「青年發展政策綱領」,好比幸福力、公民力等。
大家對於議題是希望用什麼樣的方式做?
我們再確認。
目前各部會,定期索取資料都有聯繫窗口,第一季的資料部會都已經回傳回來了。我們之後再陸續請各部會提供資料時,他們提供資料的機制裡面,會請他們再陳報出來之前,也把提供出來的資料讓委員看一下,因為他們都會摘要委員發言的內容,因此再確認一次是不是符合委員的意見,如果是的話,就請他們回傳給我們,我們會做最後的彙整及上稿的工作。
像教育部有一個總窗口,總窗口會轉文到各單位,各單位填報之後再回傳到總窗口彙整。
不會是部會每開一次會就給我們紀錄,而是我們有一張彙整表,部會會彙整給我們會議時間、開會名稱或活動名稱、會議地點、委員發言摘要及參加的照片,我們都會請各部會提供,因為這個將來都要公開上稿,我們將請部會跟委員們再作確認,如果資料沒有問題,就全部彙傳給我們幕僚單位。
我不知道這樣的解釋適不適當?
會。
我們都是靠每一次大會決議之後,會作列管分辦,就會行文給各部會,會彙整回來之後,我們把它當作下次大會的議程,然後作追蹤上次大會決議的事項,我們是靠這樣的方式。
在歷次的決議事項分辦表,我們會請各部會提供他們這一個提案的聯絡窗口,就會彙整回來。
下一次大會上,呈現辦理情形時,就可以看到這一個案的主責部會聯絡窗口是誰。
對,兩到三週前,因為委員會提案,部會會作初步回應。
是不是可以加性別、族群或者是自我介紹,也就是你們要如何介紹,也就是讓大家認識你們的方式,都可以。
可以。
對,希望是用串聯的,讓大家可以知道委員近期參加什麼會議,這是公開的。
座位圖是附件7。
首先確認我們這一次的議程部分,首先主席致詞之後,主要分為兩大塊,一個是報告事項、一個討論事項,報告事項原則上有兩大項,一個是我們上一次青諮會議主席結論事項的辦理情形,可以看到我們今天議程第28頁,原則上總共列了三個案子,目前的進度都已完成,書面參考就可以了,有需要再作說明嗎?
喔,「nat」,對不起。
對不起,是我們該做的。
「nat」,好,我回去再修正一下。
報告事項二的部分,之前有委員提到各部會提供資料,開會通知比較急的部分,我們幕僚單位把這一個提案轉化成這一次的報告事項,經過我們這一次討論之後,我們其實有在2月21日的時候,有旱情了行政院的相關部會可以參考我們在去年12月23日曾經提供各部會有關於青年委員的基本資料跟感興趣的議題及部會,也請這一些部會日後在邀請委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儘量在會議或者是活動三天前提供這一些開會通知及開會的資料。如果真的比較緊急會議的時候,也希望部會可先以電話的方式邀請委員,方便委員安排相關的活動行程。
報告事項第四點,主要是我們幕僚單位在去年12月23日時,原則上希望每一季都可以請他們回填青年委員參與政策制定的調查表,以利我們也可以瞭解各部會目前參與會議的狀況。
還是沒,要到4月,第一季是4月。
好。
好,就加「第一季4月底回傳」。
再來是討論事項的部分:
幕僚單位曾經在今年1月10日及1月24日有分別請青年委員提案,一直到2月16日為止,有九個委員提了十個案子,成案的有九案,一案是黃敬峰委員提的關於會議流程的部分,我們已經改列為報告事項。另外一案是林彥孝委員的部分,因為他連署人數不足,所以有成案,這一次討論的事項總計會有八個案子。
現在是不是一起討論第一案的主責部會,第一個案子是黃偉翔委員提出來的,有關於「重新檢視技術士證內涵、職能、資歷架構與同等學力標準」,黃偉翔委員在列相關部會的時候,總共列了勞動部跟教育部,這一個案子我們看過之後,我們建議主責部會……
我講太快了。
這一個案子的話,原則上我們會建議主責的部會是勞動部。
對。
是委員建議的主責部會,但是經這一些單位回覆以後,有些部會覺得建議的部會。
對,因為主要是黃偉翔委員當時列的時候,同時列了勞動部跟教育部,但是通常我們在寫說明的時候,還是會希望有一個主責的部會來做。
相關部會研處說明的時候,我們可以分得出來主責部會是勞動部,協辦部會是教育部。
第二案的部分是廖泰翔委員跟謝宗震委員提出來的,是有關於「以開放近用促使政府委外計畫成果共享」的部分,這一個案子比較特別,本來廖泰翔委員跟謝宗震委員列的是國發會跟工程會,但是國發會的說明是建議改列為科技部,說明裡面也有提到一個案子是經洽科技部表示其實政府已經有相關的資訊在GRB(全名: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的網站上,國發會跟工程會的說明可以參見第8頁至第9頁間。
國發會這邊只有國發會跟工程會的說明,因為當初這一個案子沒有列科技部,所以還看不到科技部的回應。
……那這一個案子還是要先……
那主責部會還是先列科技部?
就改列科技部,那請科技部綜整國發會跟工程會的相關說明。
GRB的確是科技部,對。
看起來是國發會……
嗯。
OK,這一案就列科技部跟國發會,會後會再請科技部提供研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