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應該要分開的,我們這邊是一般民眾與不動產仲介業(估價業),無法取得Data資料,以e樓網而言,意味無法聯結「政府地質資訊」,民眾喪失對「居家大環境」知的權利。
代銷業的預售屋市場只是不動產之一,推行個案銷售;和普羅大眾中古屋市場應該分開。
「不動產交易金額高,難免擔心售屋金額曝光」,真是多疑慮啦,指標性的建案,或信義區的豪宅群,帝寶號稱「豪宅村」
每戶都是「億來億去」,有無買賣都有其「行情」。
有危險的事,是直接針對人,並不是針對房子,他買賣會有什麼疑慮那樣,我們在買賣豪宅,很多狀況他們都是財務長、會計出面,他們本身不出面,而且那一些售屋款項是在銀行裡面轉帳的。
他們還有一個比較特別的是,他們會談設定,就是2億的房子,只拿2,000萬,好像很多,其實總價款1/10,你錢沒有給我,就是會反設定,就是還欠我多少錢,銀行撥款的時候一起設定塗銷同時辦理,所以有一些特殊性。
今天的結論是這個讓你知道。
如果需要的話,像我們業者或者在做的時候,像香港的資料都有接觸,比較能夠找資料,讓他們參考實務其實香港已經做得很仔細了。
有。
都是 公開資料 。
因為明天休息了,我會去拜訪一下鄭運鵬立委,因為他上次有幫一些忙,我會跟他解釋這一些,他們那邊也要push一下,事實上我們講的也沒有錯,看能不能比較ok。
是不是能夠趕快?因為當初協會在講說,工程師來的時候,營建署那邊就像我講的,90年以前就要每個縣市,一一所取「使用執照」資料 ……
但是網站上找得到,為什麼找得到,為何他們那邊找不到?
想說一次就ok了,就不用這樣,API都沒有做。
我想營建署應該就是那個……
如果這個事情可以處理好,沒有辦法就上爆料公社來處理,假如這邊還可以溝通……
謝謝。
想看一下現在怎麼樣?
沒有,我現在是一個協會,然後一個易樓網,易樓網是我一個人獨資,協會是因為跟經濟部地質調查所 :「地址查詢居家地質」用,那一些連結,是用協會的名義,所以是有一個協會就對了,那就有理監事。
對,e 樓網「使用(完工)執照」是全國性,當然我要全國性協會的。
叫做「中華大樓資訊促進協會」。
沒有,因為當初會用一個協會是因為勞委會,我們要去申請補助時,是用協會的名義。
不是不辦,因為像這一種東西,我們協會裡面共識,沒有做到一個程度,現在只是完成部份整合的東西,那大肆宣傳的話,就會像東森房屋侵權行為,全部複製網頁上文字,另在架他自己的「發8網」。
那一天是兩方都來,應該是辯論庭,就是快要結案了,我告東森房屋業務員著作權法,就是在這樣。
對,偵查庭。
那個是不一樣的,因為侵權我的東西是在一、兩年前,那個時候我是有收費,我網站是有註明版權和使用規則那一些, 現在我們執行這些 API ,前幾次都有談到 e 樓網授權,那是不一樣的。
現在網域的部分是付費的。
本來是一年一年的,因為他現在都不管理了,他等於弄到11月底。
有,我有付他錢。
對,這個是沒問題。
對。
我自己來找,也應該ok。這樣做起來就是可以把營建署給我的資料,按照我們的程度這樣放上去?
這個只是我們在做,營建署或者是雙北市也好,看到你提出這個欄位的資料,我們就可以建議他們,說下一次招標的時候或者是下一次系統維護的時候,你讓廠商就已經把這一些欄位建進去,這個並不是第一次來的時候在講的,因為你現在等於是用手動去把它拼起來,你說我們在地方政府登記或者是系統裡面本來就已經有這一些資訊,好比像台北市就有正確大樓名稱,但是別的地方沒有,所以你本來希望就拿易樓網的當範例,然後希望不是台北之外別的縣市可以參考這個範例,然後也用相同的方式去登記或者去維護,我記得你剛來的時候是講這個。
對,但是我跟做這個使用執照的瑪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是技術問題,我想還是要先找到一個。
那這樣我知道了。我認為國土,他們可能不是很瞭解。
對。這樣很懂。
不然把易樓網介紹出去再做這些嗎?
這個真的很難,因為我做這麼久,碰到政委才知道這個問題在哪裡,我去的每一個單位無法執行到重點。
這樣我知道,重點是後台介接的問題,這一些找到的話,我們再來。
但是 : 發文的話是對營建署,都用 eMil。去年鄭運鵬立委協調: 請營建署釋出使用執照Data時,有連絡對
口人員。
使用執照分 2 部份 : 如果能和營建署廠商「瑪力資訊」新資料能直接和e 樓網介接,是我們現在努力目
標,另一部份,是以前「舊資料Data」。使用執照Data應該沒問題,
但「大樓名稱」在公寓大廈報備組織中,也是營建署管轄,在努力這些「既成資料Data」。
你是希望同事來的時候是有怎樣?
是。
喔!那個喔?那個應該是沒問題,因為那個是我當初有付錢請他寫的。
就是著作權關係,所以才會跟東森房屋打官司,他就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可以把整個網站頁面全部出copy,他是沒有進到網站後台裡面去,我不知道是什麼爬爬蟲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