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再次申明,我不是出於熱情或者使命或者義務或者責任來當政務委員,我是出於興趣。
出於興趣的意思是:不是一時的熱情,而是我對於開放政府、對於怎麼樣讓公部門、私部門及公民社會中間有一個常規性彼此能夠更好互相管道,設計這樣的東西我是有興趣的,這個興趣不但沒有削減,反而因為進來之後,實際碰到各部門的朋友,然後各部會來我辦公室支援朋友一起集思廣義之下,每天都是非常非常有興趣。
在這一個過程裡面,其實我說我是公僕的公僕,我後來發現其實我的工作主要是發言人的公僕,也就是說從很多角度來看,有一點像建立神經系統,讓內部橫向溝通這一些東西,能夠更即時呈現到發言人及各位媒體朋友的手中,也讓各位看到報導出來的民眾朋友們,能夠更順暢、有系統反應進整個行政院的決策過程裡面。
我想這個事情是會一直有興趣做的,不會隨著時間削減。
其實我沒有依賴,我今天從頭到尾都是在用紙筆,我這一次是用鉛筆,因為就是速記,因為大家如果要問到一些需要開畫面,才會用iPad跟Apple Pencil,我其實平常大概是用這兩個,都是有筆的設備,因為我非常習慣用筆,從一開始學電腦就是用鉛筆在紙上,到後來所有有筆的設備,像Palm Pilot、Zaurus都有買。現在是用Galaxy Note跟Apple Pencil在做記錄,大概這兩個是最多。
如同我剛才說的,我的VR模型已經上傳,未來連我的聲紋模型其實都可以傳到網路上了,所以各位回去可以自己合成。
不管要我說什麼、擺什麼姿勢跟什麼東西、合照,我相信以各位電子數位的能力,應該都是做得到的,如果在操作上有任何困難,歡迎看我錄的教學影片,謝謝大家。
我25日就去巴黎了。
12月12日。
你們剛剛拍我嗎?那我也要拍。我覺得這個滿有趣的,我也要拍照一下,你可以看到你們被拍照的樣子也被投影(笑)。
有三個人(指許毓仁、其助理、其主任),如果不是光度不夠的話,可以拍到四個人。
我這樣有聽懂,我出國前,其實你們版本要再beta version?
你們在線上送,其實是公開的嗎?
…抱歉打斷你,其實專責機關,不管是之前的NICI,都有提出。NICI之後會變成一個DIGI+,而且DIGI+是院長帶的,所以事實上這個是有的,在院裡會有一個方案。
我覺得這個跟數位經濟法相關程度比較小,最近的題目裡面,其實vTaiwan還沒有過,所以這一個當然可以討論。
那個蔡玉玲律師就有。
對,就從她那邊拿。現在已經沒有虛擬調適法規計畫了,她手上還有一些在虛擬法規調適方案還沒有做完的東西,那個列表我也沒有。
目前沒有在任何地方,有的話會再mail給你。
其實我們做公司法,今天晚上七點就有現場直播,就在隔壁的第七會議室。也是國威主持,其實整個格式都跟以前一模一樣,現在是討論公司法裡面最沒有爭議的英文名稱登記,接下來爭議比較高的就會一個個浮出來,也許下一個就是B corp。本來vTaiwan就會做這一件事,我也當然會參與。
其實我們線上有直播。蔡玉玲律師是我們邀的學者專家之一,你們可以看直播,商業司的人都在,你們可以在線上打意見。
我們在「政院開麥拉」頻道,本來蔡玉玲律師主持時是找LIVEhouse.in,這次沒有找。
vTaiwan 功能開發部分我們會協助社群處理。
開放政府:一個是資訊透明,像之前要的亞洲連結矽谷,計畫執行進度的介面,我們都有在弄。另外一個部分是公民參與,這個包含法規或者是其他命令修正案出去有六十天的公開討論期要如何討論,這個是政府提的;還有5,000人連署,政府就要有所回應的「提點子」,那個機器的督導也是我在做,這個是主要的業務。
社會企業跟青年諮詢委員會,其實有一點協助開放政府,因為青年諮詢委員會或者是社會企業都是以青年為主,所以本來就是最有能力去或最有意願參與者,傳統的政府方式其實比較資深或者是規模比較大的,才會有講話的管道,所以也不需要我們用另外一個平台,其實是為了中小企業或者是中小型的公民組織或者是很有想法的個人,可是他們並沒有那麼大的能力,現在也讓他們有一個不是被壓倒的管道,其實也是另外一個發聲的機會,這個是我主要的工作。
社會企業其實我們一直都知道社會企業是由社會慢慢走向企業,希望自己慢慢多少活下來。或者是企業慢慢走向社會,希望多負一些責任,有這兩條線。
其實之前馮燕政委在管這個事的時候,花了很多力氣讓勞動部跟經濟部有一些原則,也就是不要掛社會企業之名,但是事實上並沒有在做,所以我們現在公司法重寫的這一個過程裡面,當然就有討論到公司須以營利為目的的這一件事是不是適度加以平衡,也就是公司營利是主要的目的之一或者不是主要的目的,這樣子我們是否容許這樣的公司存在,這個我會幫忙,不管是討論或者是想一下政策方向,這個是我該做的。
我的看法是,以前公司法沒有要重寫的時候,大家試著在公司法的架構旁邊找一些變通的方法,最簡單的例子是閉鎖性專章。
現在公司法要重寫了,剛剛講的那一些專法、專章及專節,不如在公司法裡面一起處理。
…是,一般企業是不是要也負社會責任?
除了揭露是共益公司,可以達到社會影響以外,會不會想做盈餘提撥?或者是課予什麼責任?或者完全只是揭露而已?
公司法重寫現在是由一群老師,你也知道,在進行,他們叫「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
執行長是方嘉麟老師,他們也發問卷,收回問卷後去分析社會上有哪一些要求,哪一些社會上的要求就改,哪一些是社會的爭議是什麼,他們就想辦法解決,也就是共益公司到底是揭露就好或者是課予一定的責任,或者是責任要重,要有一定的提撥。
每一個國家不一樣,課予的責任越重,就會給他公部門的獎勵,好比採購的時候用它,因為你說目前的社會企業,是不是可以承接公開採購的能力?如果不賦予太多公部門的補助,同樣的道理就不課予太多的企業責任,就是以揭露為主,這個是目前老師們的想法。
誠如我說的,社會上一直有不同的聲音,所以我們會建議老師提一個案子來vTaiwan,在公司法系列來討論。
vTaiwan一向會先讓關係人大概理解,用開放式問卷或者用什麼方式,用「pol.is」蒐集大家的意見,開一次會議蒐集集大家的爭點,如果蒐集到利益關係人有不同意見時,我們會再找那兩、三個人來,「公開」喬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為止。共益或者是兼益公司看老師們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不過應該快了。
vTaiwan本來是一個社群經營的平台,它可以產出的法規,是送立法院的那一種之類的,因為我們這邊有部會七天內要回應的責任,你要提案的話,你也要想辦法找相對應的部會,那個部會來當作有任何網路上朋友提出問題的時候,他們願意七天內來回應,幫你做懶人包或者是小字典。
如果有任何部會承接,其實我沒有挑政治意志從哪裡來的,從vTaiwan的要點來看,只要國發會的法協中心的範圍是法規制定,協助的對象是行政院的其他部會,只要其他部會願意發一個函說希望有一個法規藉vTaiwan來公眾討論,你去請或者是誰去請是一樣的。
對。如果球丟了不接,這個平台會喪失公信力,會跟其他的平台沒有什麼兩樣。
我們有社企的聯繫會議,大概一、兩個月一次。這個是勞動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商業司都會來,我來之後第一次有關社企會議的逐字稿有公開,第二次逐字稿是明天或者是後天會公開,逐字稿的位置在「archive.tw」,包含之前TiEA來拜會逐字稿都在上面。
沒事,看逐字稿就好。
或者有書面,我也可以看。
你們這個版本不會超過任何現行公司需要做的事情,基本上。
其實社會上的意見有寬到嚴的範圍,社會企業在發展期的朋友可以越寬鬆,可以負一定社會責任的朋友會覺得要越嚴格,我對這兩派的說法大概都理解。
但是如果對於上次的逐字稿有書面意見,我們可以放在下一次的議程。
我的功能是協調部會,但是要邀誰,我無法決定,你先看逐字稿,才可以對出來。
1月,但是還不知道日期。
可能一些問題你們都想過,逐字稿應該明天或者是後天會出來。
對。
我進來之前就已經確認了。
你之前是不是青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