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的話,那問卷就很ok。
勞動部的第二個部分好像不是在經濟部的管理裡面。
我們接下來。
非常感謝。
先問一個程序的問題,像經濟部在「vTaiwan」上面的討論,也有朋友在上面問到今年對社企的規劃,這一份簡報裡面有沒有任何不能公開的部分?
好。
其他朋友們有沒有要就各自的業務補充說明?裡面就任何一個部分,青諮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任何想要討論的部分?
我記得上次是說SROI目前是說先試試看,各挑兩個型態、各挑一個來做。我們統問統答好了,有沒有別的想要詢問?
十天內提出來都會列入逐字稿。
我上次有問,今年做的,可以開始問填的人的意願,但是去年沒有問。
感謝,這個題目就這樣子。
補問一句,「此將執行至第四季」的意思指從第一季繼續執行至第四季?
所以並不是某一季的亮點,等於是常規的業務,瞭解,謝謝。
非常感謝,我剛剛看提到的問題都有回答到。
我自己也覺得SROI很重要,不然其實是看誰的故事或者是PPT,講得比較好就比較容易受到青睞,但是長期下來,如果要從微小企業變成真正中小企業的話,還需要某一個量化的模型,很感謝大家願意主動做這樣的事情,也聯繫各部會的朋友一起幫忙。
我相信這一件事,如果大家有看我們上一次逐字稿的話,我有跟馮燕老師有討論,也有一次的逐字稿,那一次逐字稿我們都覺得很高興,各部會都說裡面大部分的業務都已經是各位的常規業務,不特別需要行政院來重點推動,大家也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真的非常好,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我當然責無旁貸,這沒有什麼好講的,像紐西蘭那一場,其實我還沒有聽到,我自己就先去報名了(笑),我還是要申請機票、出國這一些東西,任何我可以幫忙的,我當然都很願意參加。
如果是在亞洲的話,而且還是同一個時區,其實我已經有回覆亞洲社企創投網絡的朋友,如果他們可以用遠端訊息的方式或者是我開一個機器人的話,我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去參加。我們知道行政院從去年開始對因公出國的事情,確實比較麻煩的程序,如果這不是外交上所必要的話,其實是比較麻煩的,因為要繞過這個麻煩,我就儘量開機器人或者是遠距的方式參加,參加是一定沒有問題。
每一次有這樣活動的時候,如果各部會也有推薦朋友的話,我當然也很願意變成揪團的情況,可以嗎?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進入討論案。
我想這是兩個邏輯上的關係沒有很大,所以我們就一個個討論。
代表團這邊上次是社企聯盟,這是促成的效益,如果要組這個團的話,我們5月就要開一個工作會議,表示5月之前各部會都要有推薦的名單,我想任何人都可以發言。
這邊的意思是,如果是民間的話,我們希望勞動部跟勞動部比較愉快的(單位),然後自己去推,出國預算可能快到5月的時候才能比較確定,當時各部會被提名單,意思是這樣子。
另外,如果有社企政委自己去發表「Ākina Foundation」的話,能見度好像比較高(笑),這個沒有問題,因為我下週二其實已經約了「Ākina Foundation」的這一次主辦方,他們已經答應給我一個keynote,我們只是討論一下要講什麼而已,他們在籌辦,尤其是線上事前、事後一些技術上的東西,他們找了SAP,我也大概知道他們的運作方式,也可以有一些實質的協助,因此至少我去跟幫他們一點忙,這個不是問題。
但是畢竟三個多月以前我還可以說我是NPO,現在沒有辦法了(笑),我們還是會需要臺灣這一邊的(組織),可不可以請勞動部發表一下看法,關於出國這一件事。
不管是從資源上,經費或者是人力及幕僚作業,只要你們有具體做不了的事情就開出來,我們就想辦法,當然是這樣。
這個討論案,有青諮委員有什麼想法嗎?有人要去玩嗎(笑)?
會。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確定勞動部,並且先詢問是否有NGO願意……也不要說主責,就是一個主要窗口的任務,然後看這一個窗口及勞動部這邊需要的部會、院方有任何的幫忙,我們儘量在5月之前能夠盤點出來,這樣等出國預算比較確定,4、5月時先跟院長跟政務會議討論一下,我們才能更明確知道這一次想要促成的效益有哪一些,謝謝。
接著是下一個部分,我相信David Lepage來的時候,大家或多或少都有私下討論過,我跟「Ākina Foundation」主要討論的是遞交意向書的時候,有哪一些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
我問到的這一個(問題),還是得有一個窗口,經濟部這邊會願意……這個是過來,而不是出國,過來這邊的話,經濟部有沒有辦過任何類似的活動?不一定要跟社會企業有關,有可能是中小企業高峰會之類的,有類似的經驗嗎?
這邊是出去的,我這邊講的是過來的。
19年也是差不多一樣的狀況?既然是每一年固定的業務。
SEWF的性質比較特別,我們要找一個民間組織、社團法人或者是基金會,以他們的名義來寫意向書,像這一件事,我找的好比像扶輪社之類的,或者是我知道你們常常合作的KPMG,他們會有這樣的意願或者是經驗嗎?假設經費不是大問題。
那是出去的部分,過來的?
ok,好。
邀進來的部分,同樣的問題也問勞動部,你們有沒有比較熟的NPO或者是社團法人或之類的,他們有承接過任何題目不一定是社企的,而是來臺灣這邊辦活動的?
理解,現在幫貓咪掛鈴鐺的狀況。
我們畢竟還是有一家民間組織出現,按照意向書並不是外交部就可以自己提或者是經濟部或者是勞動部就可以提的,當然我們也是有一些像民主基金會之類的,看起來像基金會,但是事實上是政府的預算基金會可以使用,但是這樣子,我覺得這個意向書送出去,成功機率就比較低了,因為任何人查一下網際網路就可以知道這並不是真的社會企業或是NGO在提意向書,因此這樣子的話,我寧可不要提,因為畢竟沒有什麼意義。
我仍然想要問的是,假設這一件事我們都覺得有效益的,這個必須要有一個民間團體來提的話,如果現在大家沒有口袋名單的話,我們能不能在接下來可能過年期間,然後一個月之後再回過頭來看是不是有意願;坐在這邊的青諮委員有什麼想法?
這是非常好的問題(笑)。
國際級的會議,由臺灣主辦有兩個可能性,就像這邊講的,有時有一些國際組織已有一個比較大的會議,這個時候就會編在這個會議裡面的一部分,可能是side track或者是不同場地都沒有關係,只要是在同樣的辦理時間裡面,我們就說這個會議範圍更擴大了。
另外一個可能性是,專門為了這一個會議,畢竟是2019年,它的預算還不需要馬上編列,我們框定這個預算之後,就說院來推動這一件事的方式,來編到我們的預算書裡面,立法院覺得可以,就順利成長進入年度預算,這兩個可能性都有。
那時若沒有編出來的話,當然可以有一個比較權宜的方法,就是往科發基金,但是這個跟科發基金比較遠,事實上不太講得通,因此要盡可能在10月之前編進去。
當然我們離10月還有一些作業時間,因此我這邊的具體建議是,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請今天在場的部會先盤點大家熟悉的民間組織,也許有一些組織本來對社會企業的興趣沒有那麼高,但是因為我們做這一個方案做得還不錯,他們開始覺得如果當這個主辦,如果加上政策上挹注的話,作為提意向書的單位是滿有面子的。
如果有這樣子的單位,我們就希望在2月底之前就要收稿,因為理論上3月初就要提意向書,意向書裡面當然有一些是重複的部分,我們可以先預做準備,但是畢竟也有這一個團體自己想要看到的東西。
這個畢竟像是底稿的概念,也就是2月底之前,我們請各部會向各民間團體,而且青諮朋友們比較熟的話,也可以代為詢問,我們在2月的時候來做一次綜合的檢討,如果綜合檢討到那時沒有民間組織願意提出他們的意向書,即使政策沒有問題、可以編到10月預算的話,這一件事我們沒有辦法正常進行;反過來,若按照SEWF的規矩,如果有人提出還不錯的點子,我們就全力支持那一個民間組織,這樣才比較符合SEWF的規範。
如果我們現在是為了投一個意向書,找一個其實不是很願意擔任民間組織的話,其實他們去紐西蘭上臺報告的時候,一定不甘不願,這樣對大家沒有好處,可以嗎?現在是23日,我們就一個月之後,2月23日收單,那就不用再討論,如果當時有多一個……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