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消防署人事室科長吳建曄,我跟這一個議題有關是人事室負責是差勤管理的業務及消防節放假的業務,謝謝。
大家好,我是消防署人事室科長吳建曄,今天主要的訴求是消防署支持消防節放假,根據我們調查了地方消防機關的意見,有一半以上的消防機關是支持的,但是因涉及到行政院整體政策的考量,如果行政院決定消防節放假的話,我們就配合辦理,這是我們針對今天主要訴求的回應。
另外,主要訴求衍生出來的建議,我們也有一些回應。衍生出來的子議題包含了六個,像人力不足、業務過重、權益與福利的相關問題,還有執勤受傷、死亡比例過高,是不是有一些解決的方式,還有消防節不額外準備慶祝活動,及希望能夠把值班改成值宿。
這一些議題其實在大家桌上的議題手冊當中都有,我們消防署的機關立場是在第12頁,接下來我會針對這六個議題來做一些摘要式的回應,細部的部分麻煩參考議題手冊。
首先,針對人力不足的部分,消防署目前有兩個做法,第一個做法是我們會在縣市間建立所謂的區域聯防救災,會增加救災能量,透過合作及人力彈性運用方式解決單一縣市人力不足的情況。
我們也提出了消防人力推動計畫,從107年開始,中央會對地方進行考核跟補助,只要地方政府能夠把機關跟消防人員員額往上拉,考核的分數就會比較高,補助的錢也會比較多,希望藉由這一種機制,每五年讓地方政府的消防人力可以增加三千人,逐年完成相關人力的增加。
其次,有關於業務過重的部分,這個部分歸類出來的議題有三個:
第一個是捕蜂捉蛇部分,目前是協調農委會,慢慢請各個地方消防局跟農政單位合作,把業務逐步轉移到農政單位去,甚至是委託給民間辦理、去任務化。
其次,有人提到危險化學物品調查是非常花時間,這是依據消防法需要執行的業務,並不是業外的業務,可是也不是所有的化學品都要進行調查。
接著,有關於有消防員反映說還要去民眾的家裡安裝住警器,增加勤務負擔,其實住警器應該由民眾來安裝,並不是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消防局,請消防同仁安裝,這個部分我們也會請各地方政府依照這個原則本於權責來辦理。
接著,有關於權利與福利的部分,像加班費的部分,其實地方政府的反應或者是基層同仁的反應,消防署都有聽到,我們目前也正在研議,是不是目前最高支給時數及金額還有調整的可能性,但還在評估的階段,目前還沒有一個結論。
接著,有消防員反應可能去爭取權益遭到服務機關懲處,消防署尊重地方政府的人事管理權責,如果有進入司法程序的話,我們尊重司法判決。
接著,消防員組工會的部分,這個涉及到修改工會法及公務人員協會法的部分,其實勞動部最近也有開了一個會,初步決議先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我們會配合主管機關的作業程序辦理。
有關於執勤傷亡,其實比例過高的部分,我們有訂定了現在所看到的這一些計畫、SOP機制,其實就是為了要減少各個災害造成的消防人員傷亡。
有關於健康管理的部分,其實跟警政署所講的是一致的,我們這邊就略過。
再來,有關於消防節不用準備慶祝活動的部分,我們的立場其實也跟警政署是一致的,還是需要去表揚一些年度績優的消防人員、義消同仁,我們會以表揚活動為主,減少表演性質活動。
接著是有關於值班改值宿的部分,其實本來就允許值班改值宿,但是這個涉及到各地方人力、轄區特性,消防署原則上尊重地方消防機關的決定來辦理。
以上,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再參考我們的議題手冊。
現場也有台北市、宜蘭縣消防局派同仁來,如果有針對地方消防機關的權責、處置方式不是很清楚的,等一下也可以請這一些同仁幫忙回應,謝謝。
這個可以討論,我們消防節慶祝方式是以表揚方式為主,地方消防局是不是可以把勤務排得少一點,我覺得這個可以討論看看。
下午再討論。
消防署已經在做的已作說明,沒有補充的地方。
針對上半段的發展,如果可以放假一天的話,接下來會有什麼事?也就是會有實質放假跟型態放假?所謂的「實質放假」,就是大家一天都不工作。「型態放假」是當天雖然放假,但是該做事的人跟該做的事都是照常在做。
接下來有討論到為了慶祝而反而沒有休假,消防節當天有辦了一些活動,是否反而造成很多消防同仁當天更忙,而沒有休到假,我們這邊的說法是,因為消防節是一個有代表意義的節日,當天除了表揚消防同仁之外,還有義消的同仁,事實上是需要一個隆重的儀式來辦理。
我們也有討論到消防節事實上並不是只有消防節當天才有活動,可能是前一週或者是前後期間內,我們都會辦理相關的活動,除了剛剛所說的表揚活動之外,還有所謂的宣導活動,有同仁表示宣導活動是不是真的一定要在消防節附近的時間來做?我們討論的結果是,因為每一年的消防節跟農曆過年非常接近,農曆過年是很多家庭團員的時間,尤其冬天很容易發生火災跟一氧化碳中毒,要和農曆過年結合才會有這些宣導活動,並不是特別因為消防節到了,而要做這樣的宣導。
再來,有同仁提到如果消防節當天要上班的人,是不是可以給予補休,甚至薪水可以double或者是再給予獎金,這個部分我們並沒有討論到薪水double及獎金這一塊,這個涉及到行政院層級的決定。
接著,是不是可以讓消防節當天,除了像剛剛講的表揚活動之外,其他的業務可以大幅減少?再來,消防節當天值班人員是不是有適當的福利活動?這部分我們剛剛有提出問題,但是並沒有再進一步討論。
因為現場有原民會的朋友來,他們也有稍微分享一下原民會在原住民法規裡面有所謂的「民俗節日」,也就是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假,作為一個思考方向。
我們最後有討論的是,如果真的要放假,其他的公部門、相關的職業別,是不是也可以說要比照呢?經過我們的探討分析,像公路節、鐵路節,事實上交通事業機構的員工是適用勞基法,勞動節可以放假,因此如果針對純公務員,像消防人員、警察人員及一般公務人員,哪一個工作是出去執勤就可能會殉職的?工作既繁重又危險?只有警察跟消防。 如果警、消在警察節、消防節要放假的話,事實上這個理由是可以說服為什麼其他的職業別可能比較沒有辦法來比照。
另外我們討論到工作繁重面向,根本原因是人力不夠,消防署有提到人力要補充的話,是要透過考試跟訓練,事實上一個消防人員養成的時間跟警察一樣是非常久的,訓練差不多一年半以後才可以任用,因此要提出相關人力需求的話,可能要提早兩年,甚至到三年,才有辦法在兩年或者是三年之後用到這樣的人。
不過我們也是有提到充實消防人力計畫,預計每五年要增加三千人,根本解決之道是人多了之後,每個人的平均工作量就會減少,大家才有時間去休息。
我們接下來有討論到所謂的勤務表,目前地方政府的外勤消防人員的上班模式是上班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休息二十四小時,其實就是勤一休一或是勤二休一,理想的狀態是希望上班二十四小時,休息四十八小時,也就是所謂的勤一休二,但是如果按照目前的勤一休一制度,仍必然會有超時工作出現。
雖然解決之道是補足人力,事實上也要考量到地方政府在經費上是不是足夠可以補這麼多的人?因為多補一個人,等於一年超過百萬的經費,對地方財政負擔是相對沉重的。
接下來,我們接下來有提到除了地方財政之外,也有提到地方政府裡面的消防局跟其他的局處間的溝通問題,可能經費要挹注到消防局的補充人力時,其他局處勢必也會一起過來爭取,但我們沒有再進一步討論。
接著有討論到超勤加班費的金額,其實在目前中央補助的設算基準是1萬2,000元,超勤加班費支給上限是1萬7,000元,1萬2,000元至1萬7,000元之間的差額是由地方政府支給的,警、消超勤加班費的多寡還是取決於地方的首長,補助設算基準原本是1萬元,95年之後調整為1萬2,000元,因此其實在增加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金額上限的部分,中央也有努力過,接下來就是看地方政府的財政是不是可以負擔得起。
超時工作除了加班費之外,還有所謂的補休問題,現場的同仁是說,因為工時太長了,所以補休累積的速度永遠趕不上休假的速度,所以會造成每一年已經選好要補休的天數,可能一年的時間到了,還是沒有辦法休完,希望這樣子的假是不是可以一直累積不會因時效過了消滅,這部分的問題有拋出來,但是我們還沒有想到一個特別的解決模式,也許補休的模式從半年延長到一年執行一段期間之後,我們可以再討論是不是補休的時間再延長。
再來,還有提到一個,如果同仁目前是在休假的狀態,因為臨時有勤務被叫回來停休了,因停休另外再找時間休的天數,是不是可以不要有期限限制?因為停休是警、消才會有的特殊情況,跟一般的公務人員不太一樣,也許可以直接由主管機關或者是由機關首長來決定是否核予一年以上的補休期限,以上是我們消防這一組所討論的,謝謝。
有關於剛剛提到的兩個區塊或者是各四個面向是一次報告完畢嗎?
第一個面向是有關於消防節要放假的部分,第一塊的問題是有詢問各地方的消防機關意見,原則上過半數都是支持的,確實這樣子是可以激勵同仁的士氣,經過考慮之後,我們也認為如果真的要這麼做的話,是修紀念日、節日實施辦法是最快的方式。
再來,在輪休的部分,消防機關的外勤,原則上當天如果有勤務的話,是沒有辦法休假的,可是依據目前的規定,他們還是可以擇日補休、核發加班費或是改以行政獎勵,這個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放假日加班也不會有這個回應,有關於慶祝活動的部分,我們業務單位的意見是,軍人節有放假,但是目前國軍針對軍人節也是有活動,消防機關都是利用119消防節這一天來加強全國防災消防的宣導,接著是舉辦慶祝活動,來表揚這一年來很辛苦的消防人員及義消人員,如果沒有任何慶祝活動的話,就失去訂定消防節的目的。
當然,消防節當天是放假的,我們可以把活動拉長,像在消防節前或後再來辦理,主要以表揚、激勵性質的活動為主,我們可以減少一些像表演性質的活動,這個也是我們業務單位的意見。
至於,重視警、消的福利措施與勤務的部分,事實上消防署在這塊,其實我們做了非常多,因為我們每一次出去搶救,同仁都是冒著生命危險,我們自己有訂立各種規範。
救災安全也有很多的SOP,在輪職的部分,104年到現在,已經做了四次的檢討及相關搶救指揮及作業要點都訂好了。
每一次只要有重大火災發生或者是重大搶救發生的話,事後都會有好幾次的會議,都會有所謂的災害分析表。如果有人員受傷的部分,也會針對個案,然後看看通案的規定,是不是要針對個案所提供的經驗來修正,這個是目前有在做的。
另外,重視警、消人員健康的部分,老實說目前消防機關的做法一般是跟公務人員類似,40歲以上的公務人員可以每二年做一次健康檢查,但是因為我們有輪值的機關,依照目前保訓會的規定,擔任輪值工作且未滿40歲的公務人員可以每三年做一次健康檢查,這個是我們可以給予補助的。就我們的瞭解,地方相關機關在縣市政府的經費允許之下可以加碼。
我們配合行政院人事總處配合EAP規範,EAP提供諮詢的部分都有健康專業諮詢,都歡迎同仁利用,我們也持續加強宣導之中。
消防署有一個特色,我們考慮到同仁自己沒有辦法請假到醫療院所進行健康檢查,我們每一年都會辦理兩次,也就是在整棟大樓,請醫院自己過來,請同仁做健康檢查,有所謂的免費健康檢查及所謂的依照現在補助的規定來辦理3,500元的健康檢查,事實上目前同仁的運用率滿高的。
最後,因為每個縣市政府的救災人力有限,因此我們有採取跨區聯合救災的模式,消防署針對地方消防機關的員額,服務人口比一直都是偏低的情況下,我們也有充實消防人力的計畫,我們利用中央補助款的方式,用機關編制員額拉高到地方政府,可以獲得較多的統籌補助款,而這個計畫今年已經開始在推動了。
接著,爭取最好的福利,主要是針對目前加班費的規定,因為目前輿論或者是立法院,其實針對目前警消加班費的時數及請領的上限都有要求放寬,目前消防署也都在研議當中,目前的警、消都要統調。可行的話,針對時數跟經費的部分,我們會個別去作評估,到時跟警政署協調好之後,我們會統一跟內政部報我們這邊可以做得比較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