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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陳暄尹
這個是我要釐清的問題,因為很多繼父母是不會去辦收養程序的,就沒有辦法依照這個罰則去判刑,不是嗎?我覺得這個也是必須修正的部分。
2019-04-12 開放政府第44次議題協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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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記得目前是只要虐待兒童都有罰,因為其實有很多案例,就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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