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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ch
by
林逸萍
後面的部分是我自己在打官司時的認知,以法條來看,必須是動物要受傷才可以開罰、判刑。
2018-12-27 開放政府聯絡人第四十二次協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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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想看一般民眾會有槍械嗎?這根本很難嘛!藥物還要判定是什麼...
對不起,這邊有司法界的人員在,對不對?我知道一般民眾不會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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