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PO大家好,交通部提案報告,我們在民航局辦理一個協作會議,找了許多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也有許多的意見,民航局會針對草案第3條、第7條、第13條、第17條,會依據當天會議的結論來調整內容。
第18條的部分是「委託辦理業務機關(構)團體所收取各項費用要如何開立證明」,這部分民航局瞭解評估相關規定後再辦理,這個辦理的情形會納入民航通告當中。
委託的辦法依協作會議的意見評估調整後,將於5月31日前再辦理預告,並推動後續的法制作業,以明確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施行後,各受委託機關(構)團體得依相關規定落實執行遙控無人機之建言,以及人員測驗業務符合民航法的規定。
這一案因為已經依照協作會議修正,預計5月31日辦理預告,建議這一個案子是否解除列管?以上報告。
各位PO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大場主持人,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交通部的PO的Ghost,我是今天第一次擔任這樣的工作,如果表現不好,還請大家包涵。
今天是共識營,今天整個會議的流程跟我們平常在做協作會議的流程是一樣的,會有相關的流程,都是一模一樣的,等一下也會有議題,讓大家討論,所以我們等於是把今天當作是一個平常我們的協作會議來進行。
我們今天的主持團隊就是有主持人我本人,在下午的時候,我們分組討論的時候,會有兩位PO來擔任。
一開始會先自我介紹,讓大家熟悉一下、認識一下彼此,等一下會傳麥克風的方式,先傳下去,讓每一位稍微自我介紹一下,等一下麻煩大家稍微講一下你的姓名、匿稱及單位。
謝謝大家的自我介紹。
為什麼今天會有這一場共識營?主要我們在Join平台上有一位提案人提了一個提案,我們針對這個提案來進行協作會議,然後會討論出一些相關的對策或解法。
我們在12月6日的時候,有一位提案人叫做PDIS,在Join平台上提了一個「開放政府聯絡人制度已經兩年,建議在第三屆開始時能全面檢視現有制度!!!」,我們超過5,000人以上要回應,所以我們今天召開協作會議來討論如何回應。
首先介紹一下我們為何會有協作會議的型態,過去像一些政策,流程大概是由上而下,可是在使用者跟公民的部分是比較後端才開始進來討論,我們最後這個政策可能會呈現一個停滯的狀態,所以我們現在是要讓使用者或者是公民能夠更有參與感,或者是意見更充分地表達出來,因此我們採用協作會議的方式,一開始讓他們進到這個地方,然後我們就可以開始充分表達他的需求,針對他的需求去制定一些政策之類的,這樣子就可以讓他更相信政府,更能夠接受這個政策。
其實以資訊的角度來說,我們過去在開發系統的時候,使用者能否接受,通常都會等到很後期的時候才會進入,所以變成到後期,如果其實系統不好用的話,也沒有辦法改善,只能勉強接受且抱怨。
使用者在一開始就參與到系統開發的階段,可以一開始參與進來,所以之後整個系統完成上線,也更能夠接受這個系統,讓這個系統用得更好,因此現在這個開放政府的型態,跟這個是很類型的,就是讓我們的使用者或者是公民可以一開始參與在其中。
我們今天主要的目的是,希望可以一起來決定接下來一年PO制度的長相。
今天會議所討論出來的東西,會由政委在下次院會跟院長報告,在下一次季會會由各部會次長報告,請他們給予支持與支援,在討論的過程中,如果大家需要長官提供一些什麼樣的資源,都可以儘量提出來。
協作會議有一個特色,在會議最後並不會有任何的會議結論與決議,算是建議,再請政委跟院長報告。
今日議程首先剛剛已經結束了,像開場、來賓介紹,等一下會跟各位介紹一下協作會議的工具、流程、目的介紹,之後會做一些相關的簡報,11點的時候會釐清PO制度與協作會議的困難,之後會討論出一些問題困難的地方,我們會將這一些問題在下午的時候進行分組協作,看如何達成願景與解決困難的方法,最後我們會有一個分享總結,之後預計3點的時候會議會結束。
我們如何釐清PO制度與協作會議的困難,我們這個時候要請大家集思廣益跟彙整大家的意見,才有辦法看出問題的全貌,才可以擬訂出解決困難的方法。
協作會議的目的是希望接受到多元的意見,所以10個人有同一個意見,2個人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在會議上會全部詳細記錄下來,所以協作會議是能夠召集越多相關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來,也就是有不同的意見來,集思廣益,收到訊息之後才可以瞭解問題的全貌。
這個是我們等一下會使用到的工具,這個是心智圖,我們等一下會產生一個大概的問題的部分,會產生一些相關的解法與小問題。
如何解決問題是我們大家一起來集思廣益、發想解法,並給予它一個拘束力。
像概念發展單是我們下午進行分組討論時會使用到的工具,(其中一個欄位)「問題」,會有大問題之後,就會有一些小問題,然後再來會針對這一些問題有哪一些解決的辦法;你提出解決辦法之後,通常不會這麼順利就可以讓你很順利把這個問題解決掉,因為有這個解決辦法,可能會有一些風險及阻礙。
再來,針對這一些阻礙,有可能會發生的風險與阻礙找出來之後,有沒有進一步可以克服這一些阻礙的方法。
再來,知道之後再有一個負責的單位,我們可以討論我們如果要克服這個阻礙的話,可能是哪一個部分去負責、處理。
今天的協作因為針對PO制度的方式來討論,所以負責的單位會發現可能是PDIS小組,這都是很ok的。最後會有一個願景跟檢討,這個問題真的處理好之後,我們可能會有什麼樣的願景。
像剛剛有提到的,我們這一次的結論將會由政委跟院長報告,還有下一次季會的時候,會跟部、次長報告。
接著請PDIS簡介一下什麼是「開放政府聯絡人」。
謝謝Mark的介紹。
我們等一下請衛福部分享一下做健保卡案協作會議的經驗分享。
謝謝衛福部的經驗分享,相信大家有得到知識。
接下來請PDIS介紹一下如何在妥善運用PO Network的前提下……
剛剛是致翔有做一個簡報,我們等一下討論的方向就會針對剛剛所提的方向來做發想。
大家想一下今年PO制度用什麼方式來進行,像剛剛如果提到協作會議的部會也可以討論。
請大家講一下覺得之後的PO制度可能會遭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或者是困難,我們蒐集一下相關的問題,可能下午分組討論的時候可以想一下解決的方式,如果有什麼意見想要表達就舉手,我就把麥克風傳過去。
不知道還有沒有哪一位PO想要表達?
再耽誤大家一點時間。
時間已經到用餐時間,不耽誤時間用餐,如果大家有問題、意見想要表達就可以利用sli.do來用,下午會再看大家的意見,請先休息,
下午休息到1點10分,請大家回到現場。
兩組的東西都已經在投影片上面,我們在進行報告之前,先請PDIS有一些訊息要跟大家分享的。
接下來是小組的產出報告,現在唐鳳政委在後面了,如果大家有什麼問題想要發問的話,不好意思當面問的話,可以上sli.do留言,政委可以上去一一回覆,等一下先從第一組開始談。
現在換另外一組的心得分享。
謝謝兩組今天的報告。今天分組討論的產出就會由唐鳳政委跟院長做報告,最後請唐鳳政委跟大家作一下ending。
謝謝大家來參與,今天的共識營到此結束,謝謝。
關於第41案,目前本部在去年12月28日的時候,已經在平台上做正式回應,目前本部的運研所正在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隨里程徵收之可行性研究,因為收費制度涉及層面滿廣泛,後續將會依技術社會、政府法令及財務面向進行可行性分析及探討,並針對利害關係人進行衝擊、評估,因此這一個我們建議是否解除列管?
我們已經在4月27日開過協作會議,目前開完之後,因為上個禮拜都在忙今天是開放大客車通行,所以上禮拜他們就在忙這一件事,他們的訴求可能主要是針對機車的部分,公路總局內部還在研議,還沒有什麼比較具體的進度,謝謝。
交通部還有另外一位PO,因為科長早上有要事,所以下午才會過來。
我擔任PO一年了,當初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主動報名參加這個,剛好遇到次長也滿願意給我這個機會,因此我就擔任PO到今天,去年第一次也是在這個地方開會,其實那時我有一個想法,我好像上錯車了,可是我沒有辦法下車了,一直做到現在,還要一直做下去。這一年來學習到滿多東西,希望可以多學習到一些不一樣的東西,謝謝。
主席、各位長官,交通部就第18案的協作會議作報告。這個議題是針對檸檬車的部分,他希望有第三方的鑑定機構,本案已經在10月18日已經有做出一個回應了,就提案者的訴求來說,因為就第三方的鑑定機構,目前車輛瑕疵的鑑定是屬於高度技術與專業性的工作,必須要有一個豐富的知識、經驗及鑑定的能量,但是因為車種、車牌不同,還有測試系統的多元化,還有跨了兩個不同的領域,因此目前難以有單一的機構執行。
像我們參考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國家,也沒有由政府部門評鑑或建置第三方單位,都是第三方單位來做相關的工作,因此目前條件及預算的部分,比較難成立一個專責機構來做汽車鑑定工作。我們回歸現行汽車買賣定型化的辦法,車輛瑕疵有買賣雙方合意,也就是第三方檢驗機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