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今天要慶祝一下嗎?(笑)
不好意思,我想確認一下,剛剛的說明當中,有一段話,有提到如果明年新eID可以作為看病的憑證,我不曉得這一句話形成的前提是什麼?或者只是發卡?因為用了憑證這兩個字,然後又說可以成為看病的憑證,或者剛剛是口誤?
如果可以的話,是健保署本身要去修相關的法規嗎?會有這一段的嗎?
就其他部會來講,也許沒有健保這麼大的問題,new eID其實是一個網路身分證的概念,當其他部會是屬於申辦業務的時候,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今天透過網路申辦,我有網路上身分證明文件時,基本上大致可行。
剛剛高分所提的這一句話,我要確認的是,你們的明年如果可以,這個如果可以,誰會來做這一件事?然後預計什麼時候做?我們目前有沒有盤點過什麼樣的法規可能必須要修,然後我們打算怎麼修,才可以銜接new eID發起之後,不管是要小幅試辦,或是系統準備等等。
請問一下,試辦結束的時間是?
參事先。
我想補充一下,其實綜整起來,各位有幾個需求,第一個是會希望各單位表單的格式是一致的,方便大家做不管是輸出或者是輸入。
第二,我覺得理事長談到的是,我們整個作業流程是不是可以數位化。其實現在的思維會比較像先從人工的思維來思考所有的表單、填報流程及交換流程等等,或許各個部門不管是公部門或者是私部門,應該是大家慢慢培養預設數位化概念時,我們設計出來的流程就會是用數位化的方式來做資料的蒐集、交換,這一段不管從資料標準、交換API格式等等,甚至包含到操作行為等部分,我們都已經開始去做這樣的規範、標準訂定,但是各個部會要深入到他們的業務流程,說實在話,必須要時間。
第一個領域資料標準的這一件事,可能需要先有一個主管機關才行,比如過去這一年也在推「領域資料標準訂定」,先從九大資料庫,像戶政、地政監理等等,這一些都是各單位資料在交換時最基本的資料,我們先把這一些基本需求找出來,然後可以要協調出主管機關訂定標準,例如地址並不是地政主管,而是戶政主管。
財團法人的表單資料,必須由主管機關出來才容易統合格式的標準,因此我覺得這一個部分可能需要再一點時間協調。
第二,剛剛政委有提到我們在採購契約已經有範本等等都有修訂,這個是機關如果開發系統時就有預設要開發API,不管是for跨機關的交換或者是資料以API方式開放利用,廠商必須要提供符合OAS標準的API說明文件,將來維運或者是跨機關介接時比較便利運用。
但是如果機關沒有這個概念時,這個就不會被放到他的契約當中採用,簡單來講機關還是必須要有數位化的預設才會知道應該要有API來交換。
第三,使用行為研究的部分,我們確實花了一年左右的時間,參考了包含美國、英國、紐西蘭等等的數位服務準則,我們也訂了國內數位服務準則的beta版,所謂的beta版是希望各機關試行之後有一些建議據以修正準則,同時也是給機關適應期。
不過說實在話,準則是非常原則性的一些概念,並沒有非常by步驟式地引導,各機關接到之後都打電話來問如何應用。我們希望機關在服務或系統要改版的時候,可以挑一個來試行並研究,這個確實需要時間深化。
還有一個是我們會希望民間包含協會、基金會等等,在作業的過程中,也是需要一起數位化,兩邊才可以做資料的交換,我覺得這個是公部門、私部門都要共同培養。
像很早以前在協助財政部做單據扣除額電子化的部分,財政部是一個領域一個領域去協調,其中一個領域是NGO、NPO,他們在會上表達的意願是願意配合,但是部分代表就表示他們沒有系統、設備,甚至自己數位化都有困難的時候,這一段就會比較有困難,因此公私部門都必須共同提升。
第一件事如果暫時沒有找到統合機關時,也許可以先從內政、衛福,可能是大宗,先找他們協調,例如剛剛提到的必須要填報的某一些系統,可以先從這一些系統請他們做一些改善的時候,也許可以有一些範本來給相關的機關參考。
只是因為這一塊我們過去沒有深入熟悉他們現在系統的方向,因此可能會需要有其他機會再跟內政、衛福部了解一下,因為內政主管社團的部分,衛福是主管社福,等於面對業務領域的NGO、NPO更多,我覺得可能這兩個是最大的部會,以上是我的想法。
有一個觀念要回應跟溝通。像使用者需求的部分,我們鼓勵使用者這一段應該是要業務單位來作研究,包含像剛剛所談到的會計格式等等其實是業務,並不是系統來決定格式,應該是要for業務來決定系統,因此真正的決定權是在業務單位。
您剛剛提到跟衛福部比較有合作,我想要請問一下衛福部是跟哪一個部門?
像您剛剛舉到的例子,教育、農委、衛福部,大家想到的是醫事司跟社家署,所以變成你們主要窗口還是在業務單位?
如果要系統開發的時候,才有可能跟他們資訊部門的人合作?
因為他們才能決定業務要怎麼走。
要拆幾案其實不一定,因為有的時候也會有一些單位說不希望大家都包成一包,所以我覺得這個是各業務單位的選擇(笑),看怎麼做會最順暢。
我有問題,剛剛提到12月4、10日的會議有這兩個會議紀錄外,另外也想提另外一個問題,12月4日、10日其實衛福部都有表達一個聲音是全力配合智慧政府的政策推動方向,甚至希望醫事卡也要整合eID,我不知道衛福部提這樣的建議,你們的想像是什麼?
當你們提這樣的建議,你們認為醫事卡要跟eID整合或者是放進去,這一件事對你們而言的想像是什麼?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想要了解部裏的認知,但是跟大家報告智慧政府在談的是希望未來的發展趨勢,並不是談到執行的細節。
舉一個例子來說,未來希望能夠逐步整合或者是取代健保卡跟駕照的概念上來講,我先轉答與會者的情境,其實在召開會議的時候,有滿多的民間代表會建議,為何政府要發這麼多的卡片或駕照,大家會有一個情境是:有一個eID之後,一定要這個人拿出駕照嗎?如果有拿出eID之後,就可以串聯到監理系統,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駕照考證的紀錄、違規紀錄、偷車紀錄等等,所以大家的概念是這樣的情境發想,因此是用類似這樣的概念來思考包含像健保卡的服務或者是駕照,我記得是用這樣的情境概念去做。
因此跟政委所談的是一樣的情境,確實到目前為止智慧政府發展的範圍來說,其實是一個想法,我相信大家都可以認同,如果今天談到2030年,這也並不是不可能發生,但是前提是eID必須很順利地推行。
eID推行之後,或許每一個其他單位,像政府或者是民間,就會開始看藉由eID可以發展什麼服務了?那個部分是署內可以更自動自發去做服務流程改造的思考,而不是由任何的政策來強迫或者是規定發或不發,我覺得這個是情境說明。
我想舉一個例子,例如國發會員工識別證,其實已結合了自然人憑證,包含在簽公文的時候,其實就用這一張卡來做線上公文的簽核。其實行政院當中也同樣可以這樣做,但也允許同仁,自己有自己的自然人憑證,但是仍然有自己的行政院識別證,兩張是分開來的,因為不願意整合。
我不能說未來一定是這樣,但像我們現在講行動化,現在手機非常普及,所以我們所有的服務不管是政府或者是民間,都會往行動化的方向趨近,所以未來eID成熟了,其實我們的服務,包含民間會往結合的方向去趨近,這個是我們的想法。
但是像您剛剛舉三卡合一的事,我覺得依你們的業務性質來看,因為我覺得三卡是三種角色的概念,並不是真的三張不同實體卡的概念,如果你們未來醫療服務仍然會需要病人的卡要進來、醫師的卡要進來,才能讀取資料,還是會有三張卡,只是這三張卡是三個角色的eID卡(不管是實體或虛擬)連結各相關必要系統辨識身分。
舉一個例子來講,現在拿的實體身分證就是個身分證明,到底要把這一張拿來幹麻?需要影印存證或者是掃描條碼把身分資料帶進系統,這個是服務端在做,eID就是未來網路上的身分證,可以讀取到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讀取資料之後,服務端怎麼跟系統整合、簡化服務流程,是由服務端決定。
快易通。
科發基金管理委員會。
我們先講原先健保署規劃的健保卡虛擬化的模式是:我有一個虛擬的健保卡,在醫療院所端可以讀取虛擬健保卡之後,讀取的同時其實也只是做到身分的識別,後端就可以看等診之類的,看診的資料並不會寫入虛擬健保卡。
同樣的情境,換過來它就是一個eID,我在醫療院所端就是讀取這個eID,同樣做身分識別、進行後續的程序,看完病的這一段也不會寫回。
不寫在虛擬卡上。
概念上來講,這一套試辦之後,虛擬健保卡換成eID而已,模式是可以透過這樣的試辦,來思考未來真的要用eID去就診這一件事的情境。
署內說為何要用兩張卡,我們也不太理解,因為我們的意思是,假設那個情境是拿eID出來,就讀取辨識身分之後就可以就診,因此規劃健保卡虛擬化模式的概念是一樣的,所以並不會拿完eID之後還要再拿健保卡。
我在這邊簡單回應說明,有關於委員跟我們聯繫,我們也有嘗試做一些資料的整理,但因為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歷經幾次大學法的修正,所以其實委員名單的參考性並沒有那麼高。
我們也有跟委員提到,我們現在正在進行大學法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制度性的改變、修正及檢討,是不是等到真的在做比較實質上研議時,我們到時會把委員的意見一起納入來作整體性的討論,以上。
部長裁示三個月內要完成,我們在部裡面會同高教司、技職司及一些相關的法制單位來作整體制度性的研議,所以我們基本上會在年底之前完成。
是。
一方面當然如同政委所講的,因為每一個階段,其實大學校長遴選、委員組成規範其實有一點不太一樣,如果就名單直接公布的話,的確可能在歷史背景不一樣的情況之下去比較這一個名單,可能會失去一些公正性情況出現,因此我們才沒有直接把這一份名單提供給委員參考。
這個我們需要時間整理,因為各大學自行辦理校長遴選,各校才有完整的委員名單,所以有需要的話,我們需要滿長的一段時間去蒐集與整理。
測也不是他測,網路報稅也要改,健保卡核發目的並不是身分認證用,而是網路報稅願意用健保卡來做身分認證,所以現在必須是財政部那邊看虛擬健保卡機制的發展,財政部去評估虛擬健保卡機制確實可行,然後再來改報稅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