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除了在修法的層面外,我們也會製作影片宣導,像製作一個如何觸動人心,讓人家對酒駕議題有更關注的做法。
我們在今年10月,也就是有召開「公民酒駕咖啡館」,邀請對這一個議題有興趣的人來研議是否有改進的方式。
在會中大部分的意見是要針對違反酒駕的人,要給予自由刑的處罰,像拘役或者是拘留。
另外,現場也是有針對他們覺得現在的法院判決可能還太輕,很多都是透過緩起訴或者是緩刑的方式進行,他們認為入監執行是一個方式。
昨天在立法院也有進行處罰條例的審查,現在針對昨天通過一些內容,來作簡單的說明。酒駕的部分原本下限1.5萬會提高到3萬,累犯的部分我們會加重,目前的規定是最高9萬,到時候設計出來第三次累犯,金額會一直往上加,也就是無上限。
另外,各界關心要在車輛加裝酒精鎖的部分,運研所也有做出研究,所得到的結論,目前有實施國家,參考國外的一些規定,像法院有針對禁止違反規定,因為有上班的需求,所以無法完全禁止,因此在車上裝置一個測量酒精的儀器,而達到沒有酒駕事實的時候,才可以繼續開車上路。
另外,目前國際間針對酒精鎖的裝置,其實也沒有一致的規範,通常是只有針對汽車的部分,機車的部分還沒有相關成熟的產品,但在法規面,不可能只有針對汽車來限制安裝酒精鎖,機車的部分可能會有違反公平性原則。
另外,有關於產品的部分,必須要額外加裝在汽車上,可能會有一些安全性的層面需要考量。另外如果加裝的話,可能也可以請旁人代吹氣等等的議題須考量。
運研所做出一個決定,也就是目前現階段的環境不適宜去推動,需要有一個更成熟的產品出現時,未來的政策才有施行的可能性,這個是本部針對酒駕規定所做的簡單說明,謝謝。
大家好,我是交通部的陳彥政,這一個議題討論是我承辦。
我們針對車輛安全問題來說明。
針對提案人提到會危害使用者安全的問題,交通部有針對車輛發生安全問題時,主要有分兩派處理,一個是通案性的處理,也就是有行車安全疑慮的時候,也就是民間監督管理辦法,去督導車輛去進行辦理召回的作業,如果發生有車輛瑕疵的部分,那就召回。
另外,只是個案瑕疵的部分,也就是回歸到消費者保護法一些相關的機制處理。以下是對我們交通部汽車改善制度來進行簡單的說明。
這分了三個步驟,第一個是通報階段,會有消費者保護團體、業者及一般民眾等會說車輛發生瑕疵問題,並會通報給我,我們會就案件的部分去轉給財團法人車輛安全產業中心去辦理登入並作判斷分析。後續會再召開專家小組會議,確認這個部分到底有沒有危害行車安全之虞,這個部分先確認有沒有危害行車之虞,如果有危害的話,就會進行到下一個階段。
去執行更詳細的調查,會回報之後,就依照這個情況執行。後續也會召開專家小組會議,如果有足夠的事證可以證明有危害到行車安全問題的時候,我們就會責令車商去進行召回。召回階段分成主動召回跟責任召回,發生車輛有瑕疵的時候,就會主動針對車輛進行召回,像我們確認這邊有瑕疵的部分,交通部就會作車輛進行召回。在召回的時候,就會進行媒體公告,要將資訊揭露,整個流程完畢之後,這個案子就會結束及備查,以上是我們對於整個召回制度來作簡單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