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林務局森林育樂組蔡育唐,我是有關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這個政策的承辦人。
謝謝主持人。
副座、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我是林務局蔡育唐,今天就由我來針對這一個案子來作說明。
當然也很感謝米爸在網路上提這一個案子,讓我們有機會思考這整個政策,這是他當時提案的頁面。
大家可以瞭解到,提案主要有兩個訴求:
第一個是針對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公園的部分,或者是高度開發的部分,能夠讓寵物進入。
第二,他希望民眾帶到山區的時候有相關的規範。
我們來釐清一下針對山區有一些單位,像林務局有國家森林遊樂區、三個平地森林園區;營建署有國家公園跟國家自然公園;退輔會是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與武陵農場;教育部是溪頭、惠蓀林場,還有私人經營等等的單位。
我開始說明這一個案子之前,先跟大家釐清三個觀念:
第一個是國家森林遊樂區設置的目的,依照國家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第2條,設置森林遊樂區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護景觀、保護森林、生態的保育,然後還有提供遊客從事生態旅遊及自然體驗的主要目的,因此才會設置,與一般在都會區公園的設置不一樣。
第二,另外,大家有瞭解到我們不希望寵物進入森林遊樂區的理由是因為102年爆發狂犬病疫情,要防範狂犬病的疫情,有「二不一要」的原則,第一個「不」是寵物不要接觸野生動物,第二個「不」是不要棄養寵物,第三個「要」是定期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
針對犬貓進入森林遊樂區會對森林遊樂區的生態造成影響,例如野生動物會有趨避的行為,或是野生動物跟家犬、家貓會有疾病相互傳染的風險。
我們接著針對不希望寵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的議題來說明,在102年的時候,大家還有印象,台東縣發現有感染狂犬病動物的案例,這個是民國49年以後就沒有再發現任何感染狂犬病動物的案例,臺灣50年來又發現有感染鼬獾的事件,我們考量遊樂區位在山區,還有棲蘭、明池等等,這一些生態資源比較豐富的地方,我們避免疫情擴散或是影響入園遊客的安全,因此我們在102年開始,每年都會找一些專家學者及相關的單位進行討論。
我們研議之後先公告了二十五個場域,不希望犬貓進入,這是法規的公告。
這二十五個地方主要是林務局所轄的十八個森林遊樂區、三個平地森林園區,及退輔會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中興大學惠蓀林場,總共二十五個地方。
這個是防檢局在網路上定期會公告的疫情現況(如PPT),大家可以發現102年開始總共有九個縣市五十九個鄉鎮有感染狂犬病的案例,後來一直到105年是九個縣市七十七個鄉鎮,到去年底,目前是有九個縣市、七十九個鄉鎮,疫情的範圍有逐漸擴大,並沒有比較降低的狀況。這個是遊樂區裡面也有發生一些鼬獾檢體有確診感染狂犬病。
另外一個是每一年民眾遭到動物咬傷案例的件數,這一些咬傷人的鼬獾,其實後來大多數都是感染狂犬病的鼬獾。
我們有參考國外的一些案例,美國的落磯山國家公園,園區裡面的步道禁止犬類進入,主要的理由是犬會追逐驚嚇一些野生動物,氣味也會感染野生動物,犬類也有可能會咬傷遊客等等的理由。
我們也有查日本,日本基本上是沒有禁止,只要有繫繩的寵物,基本上都可以進入國家公園,但有部分區域,也是會考量野生動物的需求,或者是原來使用者的一些規範,也會要求不要攜帶寵物進入。
如同我剛剛所說的,我每一年都會召集相關的學者、機關來召開研商會議,去年5月的時候,有召開一次會議,我簡述一下,與會者也提到犬隻的氣味或者排泄物會有一些趨避行為,也就是會造成一些棲息環境的影響。
像副局長也提到森林遊樂區的本質有別於一般大眾遊憩場域,因此不僅要預防狂犬病,也要以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的觀點來保護森林遊樂區。
當時會議的結果還是考量這個疫情跟不要干擾園區的動物,我們建議是不適宜開放寵物來進入。
我們林務局目前的立場主要有五點:
第一,這個國家森林遊樂區並不是一般的遊憩區,主要的目的是保護景觀、森林生態保育及提供遊客生態旅遊來設立的。
第二,狂犬病的疫情並沒有趨緩,目前是九個縣市七十九個鄉鎮。
第三個是狗貓會對棲地有一些威脅,這個部分老師們可以補充。
就算施打狂犬病疫苗的犬貓,不會百分之百感染狂犬病,不要接觸野生動物、棄養寵物跟要打狂犬病疫苗,這三個都要有效成立。
像人遭到鼬獾攻擊、咬傷,我們會去醫院打一些疫苗,可是如果寵物被咬到的話,飼主有可能不會在第一時間就會發現,有可能回到都市之後發病後再咬傷人,然後會造成狂犬病的漏洞。
最後,森林遊樂區在園區管理上的困難,就像剛剛米爸有講到寵物的穩定度是很關鍵的要點,如果寵物不穩定的話,或者是飼主不清理寵物的排遺等等,會造成我們經營森林遊樂區管理的問題。
背後的動機是希望寵物能夠在戶外活動,就算我們說要繫繩之後才能進入,目前還沒有一個機制是可以確保一定在園區內都會繫繩,以上五點是林務局考量,現階段還是建議不太適合寵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當初是特別指出犬貓跟野生動物,所以大宗是犬貓。
有關法令的部分,我唸一下,剛剛我的PPT裡面有掃描法令的公告,文字是寫「自中華民國106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附表所列森林遊樂區、自然保護區及平地森林園區」,也就是我剛剛講的那二十五個區域禁止輸送犬貓及哺乳類動物;我們是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第1項第1款來訂定。
我們這一組分了四各大前提來作討論:
第一個前提是疾病,現在是針對臺灣法定傳染病、狂犬病,大家也有共識,只要是疫區,不開放進入。
第二個針對不是法定傳染病,像寄生蟲等等,目前沒有辦法規範,因為還沒有法源依據,所以沒有辦法規範,可以做的是預防原則,也就是對飼主的宣導,主要是先這樣處理。
第三個是針對野生動物前提的部分,其實就是有分保育類野生動物跟一般動物,保育類的動物可以用野生動物保育法去規範,像國家公園或是遊樂區會有分區管理,而分區管理會有一些條件,像是不是有保育類動物,或是生物多樣性,或是敏感區域等等這些條件來去區分。另外還有提到一個是保護區的系統。
第四個是針對森林遊樂區,就是各個場域設置的目的,希望不要違背分區設立的目的。
第五個前提是互動的部分,像氣味、寵物叫聲,類似這樣子,目前動物保育法有規定,就是有六大惡犬一定要繫繩,其他互動是沒有規範的。
因此前提還沒解除以前,目前都傾向還是不開放,但如果前提解除的話,我們有想了幾個配套措施,像可以有一些寄放寵物的服務,或者是寵物留置規範。
另外,有人有提到民眾不太清楚是否可以攜帶寵物進去,因此可以精進的部分是可以盤點這些相關的資訊並進行整理。有人有提到之前有空拍機的例子,有做了一個APP,用定位去區分飛到哪一個區域是可以使用空拍機,如果進入不能使用空拍機區域的話,就會發出那個訊號。
因此資訊盤點跟整理後續可以交給業管單位進行、公告及釐清,目前大概是這樣,謝謝。
目前是美國落磯山公園跟黃石公園的。
是說園區外的私人民宿,也就是寵物友善的民宿。
政委、主席及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林務局的育唐,民眾提的這一個案子,我大概做10至15分鐘的報告。
簡報大概分成四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為什麼我們會針對狂犬病的議題來作相關的措施,也就是作簡單的前情提要,接著會講一下提案人的訴求。接著會講說為什麼會有這一個措施的資料,接著再講一下林務局對於這一個提案的立場。
我們為什麼會有禁止民眾攜帶犬貓進入森林遊樂區?主要是102年的時候,台東縣發現有感染狂犬病病毒鼬獾,臺灣自從1961年之後就沒有動物感染狂犬病的病毒之案例產生,一直到102年才發生。之後農委會也公布一些山地鄉,列為狂犬病首要及次要的狂犬地區,主要是這樣子。
我們考量我們森林遊樂區長期主要都是在山區,野生動物的生態資源都很豐富。為了避免疫情擴散及遊客入園安全,因此我們在102年8月1日起,每一年都會經過研討,就會召集相關的機關,像防檢局、森林中心、衛福部等等這一些機關,經過這一些研商。目前總共是二十五個地方,希望民眾不要帶犬貓進入。
今年的這一期的公告期間是自去年8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為止,這個是農委會的公告。目前公告二十五個地區,其中有十八個森林遊樂區,林務局轄管了十八個森林遊樂區,再加上退輔會管理的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及中興大學管理的惠蓀林場森林遊樂區、林務局三個森林園區,還有一個是林務局拉拉山自然保護園區,總共有二十五個地點。
再者有關於提案人的訴求,提案人的訴求有兩點:
第一,他希望在狂犬病疫情比較趨緩的時候,針對國家公園或者是森林遊樂區,也就是所謂山區的地方,可以劃分攜帶寵物的區域,又或者他覺得現在有高度開發的地區,可以開放寵物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