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長期需要穩定及監理的工作,讓裁判者來做,但是像球賽什麼時候要辦、球賽有幾個聯盟,這個我們來處理。
理事長講的,我們完全同意,數位發展部剛成立的時候就有談,最大的共識是不要讓兩個機關的成立,造成使用者、產業疑惑,所以舉例假設有五個步驟,我們希望還是1,2,3,4,5,不要是 1.1,1.2, 2.1, 2.1… 等等的步驟,所以第一步先做的是把法規區分,清楚知道哪一些是數位部的,哪一些是通傳會管轄,當然有些法規還是兩個部會要同時共用。
但是從法的層面劃分,這個在籌備之前就已經開始,但是在實務運作上有非常多的細瑣的銜接,我們希望最早在三個月之內,從法規命令到行政規則的層級,通通劃分清楚,也知道這個是屬於協力的狀態。實然層面,其實兩位司長都瞭解這個工作,過去同仁大家都瞭解,分開的時候還是在操作面上不斷要實踐才發現這裡還有一些狀況。
或者是業務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過去,但是至少雙方有幾個共識,第一個共識是不要漏接,不要都沒有人處理,盡量不要因為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之下,而造成處理的延宕,而且上次也建立一個模式,大家同意如果本來是 NCC 的兩個單位發出去的,現在變成兩個機關都要同意的狀況之下,這個盡量在行政機關內部決定,也就是我們告訴 NCC 說我們同意、請他們發出去,反過來也是,也就是對外讓民眾跟產業也好,不可避免還在努力磨合的狀況,但是希望把外部的成本逐漸降到最低。
我補充幾件事,監理機關依法行政,如果沒有法律就沒有辦法監理,這是先天的要件,但作為部,如同 NCC 過去幾屆的委員開始強調的治理,不見得建立在都建立在法律規定上。
第二,「數位」表示很多位,數位治理者我們也主張要多元,不一定是治理是中心化的,有人直覺反應是所有跟數位有關的制度或法律規定,全部都應該在數位發展部,但像醫療產業或者是金融,我們會比衛福部或金管會更在行嗎?顯然在那邊是可以長出數位的部分,組織法也很清楚,我們是要協助公部門的數位轉型,我們可以貢獻給金管會、衛福部,就是面臨新時代的平臺或者是數位醫療,又或者是健康產業時,需要注意的一些事。他們需要那些數位工具、標準、規範,甚至是技術,會讓他們的治理做得更好。
第三,數位發展部到底需不需要先制定法律?法律並不是只要我們訂出來,就一定實現,也就是數位發展不是法律有規定就會發展,法律不是符咒,我們唸的是法學院,並不是魔法學院。數位部會專注在如果沒有法律時,會讓數位發展做不下去的部分,比如我們的資通安全法顯然要不斷精進,資安署的口號是「持續精進的風險管理」,會不斷修正該有的法規。相同的,說不定也需要更好的電子簽章制度。
也可以看出來即便在法律,也專注在基礎建設,而並不是訂定法律來引導產業的發展,引導是好聽,某種情況之下,訂了法律之後也限制了數位發展。
相同的服務相同的管理,相同的技術也有相同的管理。
簡報第 2 頁,「適當場所」是複數形,也就是可以早上在學校,下午在家,另外只要有相等或者是更佳效益即可?否則要證明較具效益比較困難。
分為業務開放公告跟法規,是用法規形式包裝,事實上包括業務開放公告,如果今天做成決議的話,也就是 11 月初就開放申請,法規配合時程發布或下達。
第二,今天的部務會議是要對外公開的,已請資源司準備新聞稿跟擬答,這是本部成立以後,第一個開放的新興業務。擬答的部分,資源司已經開了共筆,拜託各位可以看一下,對於外界來講,是不是看得懂,同仁已經盡量寫成一般可以看得懂,但是還是請大家再看一看。
所謂的擬答其實是可以多用途,將來在網路上回覆大家的意見,甚至內容沒有問題的話,就直接公開當 Q&A,可以後續應用。
第三,今天也會有一個公開版的簡報,以上。
有關本部法規英譯作業,是不是要有人來幫忙看,是不是要放人力?以往一些單位,有發生過業務單位發包之後,就沒有自己再看過,因為各司的業務都有專門的專業性,不管最後有沒有就英文文字審稿的這件事,在專業領域務必確保大家的用語是一致的,因為你們的廠商不一樣,不管對文法或者是拼字的審稿而免除各司署、單位的英文稿件審稿,因為我們一開始設定我們部的人設是要連結國際,因此對於英文的部分,過去有一些其他的部會,不然每次出來的文字不太一樣,我們要盡量避免這一件事。
並不會所有的東西都翻,你建議要翻的就請各單位翻。
請業務司署翻譯,藉此也能逐步建立專業領域的雙語辭典。
各位 PO 夥伴,不好意思,今天月會本來是政委要親自主持,但是臨時被指揮中心徵用。沒有發生很大的問題,但是有一些資訊的問題要由政委處理。
我是政委辦公室葉寧,大家很熟悉月會的程序就不多說,我們就開始進行今天的會議。
現在在辦理中或者是已經辦理的,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要分享或者是提供的?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洽悉。
相關部會有沒有要補充?像原住民或者是新住民,內政部或者是衛福部?就不逐一點。如果沒有特別意見的話,本案洽悉。
我的理解沒有錯的話,你們有跟不管是跟經濟部或者是財政部轄下的公用事業的獎勵補助計畫,歡迎他們來申請,但是沒有特別的 KPI 要達到,只是可以作為示範?
經濟部有沒有要補充?
不知道財政部有沒有需要補充?
如果沒有的話,看起來會議的結論是客委會有提供很多的獎勵、補助及各方面的措施,希望公用事業可以率先示範,然後進一步往下推廣,結論應該是沒有問題,不知道有沒有需要分享或者是回饋的?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意思是除了協作會議的性質之外,座談會也是一種 MSF,也就是協作會議的性質,會持續辦理?
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這一場我有去看,大家討論滿熱烈的,不知道衛福部有沒有要補充?
第二個階段,內政部有沒有要補充?
這樣應該 OK。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要分享或者是回饋?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非常感謝退輔會。不知道健保署有沒有需要補充的?不在。國發會有沒有意見?
如果有技術上或者是其他的,國發會會協助。針對這個案子有沒有其他的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以上的報告案都解除列管。
謝謝,人總提出的案子是大哉問,主要是文教場館的部分,相關的部會,看看有沒有什麼意見,先從文化部開始。
非常感謝。教育部的先進?
謝謝,聽起來兩部都認為有爭議,但也表示值得討論,只是討論就要比較細分來討論。
國立故宮博物院是單獨的機構,有沒有什麼想法?
反正我們不是在今天要在這邊決定是不是要行政法人化,請大家看看這樣的問題是不是值得作為票選議題來討論,各相關部會都說明完了,不知道其他的部會有沒有類似的情形要加進來討論?如果沒有的話,我們是不是先請下一個案子來進行報告?
除了你們的需求之外,你們希望別人做,客委會可以提供什麼?
所以你們已經有一個字庫?
希望大家一起來充實?
請問你們自己的評估?因為我們要談協作,大家都要考慮如果假設你們的字庫,然後請大家一起幫忙,你們的字庫是處於協作之後可以達到使用的狀態,或者是要一段時間完成之後才可以做的?
大概會是多久?
謝謝。我們就請相關機關,教育部。
謝謝教育部先進,不曉得文化部的意見?
所以您的意思是,如果字可以確定,然後不管用哪一種方式是可以輸入的,然後是要可以顯示?
非常感謝。
另外還有一個單位是科技部(數位發展部),有沒有要分享的?
有沒有其他的機關先進分享?
那下一個案。
請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