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你好,我是度度客的創辦人,Roger。
比較有名的那一個(笑)?
會想要做一個線上聯合勸募的概念,後面的base是用區塊鏈架設的base,基本上聯合勸募的概念是捐款者捐錢進來到這一個平台。
對。如果今天有一個區塊鏈捐款平台的話,基本上聯合勸募就變成透明化、完全自動化的捐款平台概念。
我們想做的就是這一塊。
先前我們也有找資策會跟工研院,有跟他們展示過,我們目前跟工研院有做一些區塊鏈上的技術合作,資策會這邊也請他們幫忙……看這個捐款平台,比如說衛福部勸募管理條例這邊,也許可以採用這樣的平台去做的概念。
我覺得我們的想法是都可以,至於平台,我想技術方面跟平台方面是我們所熟悉的,我們可以提供這樣子的技術跟平台。
是不是可以多說一些?
我們原先也有找聯合勸募在談這一件事,當然他們也有他們的計畫跟步驟。我們的想法是把這一個平台做起來,如果聯合勸募可以來用,那它就起了一個帶頭的作用的概念。
至於法律的部分,我想如果是透過聯合勸募,應該就不會有法律的問題。
其實我們更想往前做一步的是,如果今天是衛福部的《公益勸募管理條例》下面所管理的這一些案子,它是透過這一個平台來run的話,也許就變成是一個國家在帶領所有非營利組織去做透明化的動作。
是。
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沒有,當初在想的一件事是,如果這一個平台有一個公司來own的話,那就會有問題。因為它的捐款變成捐到這個公司的這個平台的這個帳戶,變成集資的帳戶,這樣就會有問題,對不對?
但是那個是NPO的帳號?
我們不會發動勸募。
錢保管到公司的一個帳戶,這樣也不會有問題嗎?
就是用公司來設立,可能會有問題嗎?
成立NPO是沒有問題。
那就要看這家公司跟非營利組織的deal怎麼做。
是,我知道。
這個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瞭解。
是空總的部分?
我們已經有十來個案子在上面。
這個問題在各國其實都一樣。
所謂的社會企業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
所以這樣會變成不管是在立法或者是在做創新條例,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就像余委員所提的。
最近法務部拍的片子還挺好玩的。
臺灣……「武松打虎台灣吧」,它有四部段片,超好笑(笑),所以可以試試看,他們叫做什麼「法律吧」還是什麼……
八分鐘裡面好多梗,我從頭笑到尾。
先前的社企聚落模式在空總有可能會發生?
條件。他現在要三個月就要一次……
對於一個已經成立社企的公司來講,其實六個月對於一個公司才剛……
我們在社企聚落的收獲是,我們在社企聚落有兩期,也就是兩個六個月,也就是一年的時間。
我們這一年當中覺得收獲最大的是跟其他團隊的連結跟互動,如果只有一期即六個月,其實六個月過去之後,可以做互動的機會就少很多了,比如裡面的人都不一樣了,我們要去做連結的時候,不在一個地方,其實連結會很難產生。
事後當然可以用LINE跟其他通訊工具來連結,但是那個連結會比實際在同一個office少很多。
所以餐廳的概念是這樣子?
這個願景非常好,我覺得對我影響特別深的是,你剛剛說廣泛定義的社企,我覺得這個是現在我覺得很多社會問題的謎思,就是當你要瞭解這一些定義,你要定義講清楚的時候,問題只是越來越大。
等到定義都規範好的時候,問題可能無法處理。
所以政府會不會願意或者是這樣的計畫,也就是主動出來說現在政府鼓勵的社會問題在哪裡,我舉個例,像解決生命問題,我帶頭把這一些相關的利害關係人都找來,社企或非社企,就像你剛剛所說的,有些企業可能會對於某些社會問題是特別重視的,就像廢能等等,把這些社會資源都整合,反而是當務之急,畢竟政府無法做所有的事情。
所以如果是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當然跟度度客這邊的關係跟我自己關注很久,像托育、生育問題,我就會覺得托育這一個產業是很典型的問題。
現在政府就是非營利組織去成立幼兒園等等,但是事實上在那個產業你就會知道,有能力去成立非營利組織的,都是那些有錢的業者,所以換句話說,某些程度上,政府只是變相把這一些錢再捧給私人的大業者。
從大數據的角度去掃一下,像現在去標雙北市的公托的案例,你仔細查一下後面的老闆到底是誰,你會發現絕大多數都是這些大有錢老闆。
像我比較熟悉的是托嬰,就是0至3歲當中,托嬰的產業絕大多數都是居家褓姆轉大變成托嬰中心,這些人根本就沒有那個時間、知識等等,並不是像度度客有技術背景,基本上就是解決一個很重要的社會問題,但是就是一個小player。
所以如果是從托育問題去看的話,每一個縣市政府都是自己有一套,台北市自己的,每個縣市都自己跑一套,每一個縣市都有自己資源上的浪費,每一個縣市的管轄都無法稽查實際的運作狀況。
真正要解決這一些問題的人都沒有在解決,反過來真正在違法的這一些業者繼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