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背景的底色,全部都是純白色;但我其實很少看到有哪一個正式的官方網站是全部純白色的,真的很少見。
基本上,我們可以挑一個色系作為本網站的主要風格。但如果要讓網站更炫一點,甚至可以提供2種以上的色系供民眾自己選擇,讓他們想要什麼色系都可以自己調整。不過,這當然要看你們的最後的考量,但我覺得至少底色應該不會是純白色。
我覺得PDIS幫忙改版過的這個網站,真的有變得比較炫一些,尤其針對執行進度設計的彩色動態長條圖。不過,網站首頁上,好像會出現兩次的「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應該只要留下一個即可,所以,看怎麼調整比較合適。
剛剛改過的版本,也就是執行進度改以「長條圖」呈現後,是不是就不會再有「紅燈」與「綠燈」了?
「青年發展政策綱領」已於 104 年 4 月 30 日核定,在「青年發展法」可行性委託研究結果出來前,因兩者內容相近,該綱領建議或許暫時先不用急著決定要修正、或是重新研擬。
對!畢竟近年來不管哪個政府機關發布什麼綱領、或者是白皮書,媒體的報導幾乎經常都是負面居多;大家研擬過程中做得這麼辛苦,但最後卻可能不一定有正向的結果;所以,可能需要再審慎評估一下。
目前有一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但該條例草案本身是與實驗教育三法脫鉤的。目前實驗教育三法並沒有針對偏遠小校另訂特殊的規定……。
但其實偏遠小校原則,都可以依法申辦實驗教育,畢竟他們為了避免被廢校,還是會需要轉型,因此,確實也有很多偏遠小校會走實驗教育。
有關客語的實驗小學部分,目前還在研議、規劃階段,應該還沒有具體申請通過的案例。
因為像原住民的實驗小學,其實也在原民會的政策引導下促成的,他們可提供相關經費補助或技術指導,像原住民的實驗小學就是以保存部落文化及原住民族語為主軸,配合原民會的政策來做推動。而客語實驗小學的部分,也可以考慮由客委會參考類似的模式來做政策引導。
這次的會議對新院長來說是第一次開會,雖然林前院長對我們的會議規劃幕僚作業都是充分授權,但是像過去青顧團時,也有一些院長會希望開會前,先跟他面報一下。
因此,不知道需不需要先徵詢院長室,看看是否由政委您、教育部及本處,在開會前先向院長簡要面報一下這個會議的進行方式?
這次會議有委員的提案,在寄信給教育部青年署彙整的過程中沒有被處理到;建議青年署爾後如果彙整完委員的提案以後,是不是可以將彙整後的提案一覽表,再寄給各位委員確認一下?
對,就是讓他們可以先確認一下。
在前次會議紀錄第7案的決議第2點,有提到「有關研擬制定『青年發展法』一節,請教育部先委託學者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
我想要補充一下,之前秘書長主持業務會報的時候,有提到希望院長主持任務編組的會議,能夠儘量控制在兩個小時內結束,所以在提案的數量上……,呃!這一次的提案數量應該還好,但就是可能沒辦法一直擴充下去。例如在提案調查時間結束的時候,假設目前的提案總件數已經差不多的時候,如果超過時間才再送件的提案,可能就不一定能排得進這次的會議。
因為作業過程遺漏的提案,是可以放進來的,這個沒有問題。只是說如果超過一定時間才新增的提案,可能就沒辦法再放進來。
要視議案討論時間的長短而定。另外,也是考慮到這次報告案所占的時間就已經很長了……
按往例,好像是10分鐘至15分鐘。
好。
這樣主辦機關好像會有兩個?
所以會以一個機關為主吧?
建議教育部,開會通知要不要考慮就先簽陳了!?為什麼要再等到下個禮拜?
不是只有第7案的案由要再加進來而已嗎?
其實給大家的議程內容可以單純一點,只要有委員提案名稱及說明,至於相關部會研處意見可以考慮先用「略」或其他方式帶過。
對啊!因為相關部會研處意見其實還沒有整理好,也需要另外再送請院內各業務處檢視修正過,需要一段作業期間。如果等全部檢視修正完成了再簽開會通知上來,這樣應該會來不及。
基本上中央二級機關有四十幾個。如果需要列「中央各部會」的話,這樣就會全部四十幾個機關都要寫研處意見,到時相關部會研處意見會寫得很多,因此通常會建議關注的部會要聚焦一下。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如果加列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這樣好像有一點多餘;因為,如果只是大專校院的如廁環境與需求,基本上就只是教育部的事情……。
因為先前教育部都會定期調查各部會有關青年諮詢委員參與該部會相關會議的情形,所以,其實各部會都會有一個收件的窗口,來彙整該部會各單位的相關資料,而這些各部會的聯絡窗口,都會有姓名、電話、e-mail等聯繫方式,我想教育部青年署應該也經常跟他們聯絡。
所以,如果將這些各部會的窗口做成一份通訊錄,好比涉及內政部的,就可以先請教這一位窗口;涉及教育部的,則可以詢問那一位窗口……,這樣就可以比較明確找到適當的詢問對象。而通常這些部會收文的窗口,往往都是各部會中的綜規司或之類的單位。
我剛剛聽筱玫委員的意見,是在想,這是不是在擔心會有漏掉的問題;好比說,如果青諮會委員到內政部營建署開會,並做成很大的結論與貢獻,但營建署這邊卻不知道要回傳到內政部及青年署……。
當然我們都知道,當教育部青年署發文給內政部的時候,內政部這邊就會再去調查內政部營建署這邊的開會情況,但實際情況,卻可能是營建署承辦人一忙、或是沒有收到信,而導致這中間可能會有一些遺漏的狀況。
那提供這份通訊錄的好處,就是好比筱玫委員去營建署開這一個會議時,可以提醒營建署的承辦人說,內政部有一個總窗口,等開完會議之後,內政部可能會跟他們索取一些發言紀錄、會議結論或是照片等,這可以提醒營建署他們有個心理準備。我想,通訊錄應該是有這樣的效果。另外,確實過去在建立各部會聯絡窗口這樣的通訊機制時,其實是不會事先再特別去徵詢各部會的意見。
也就是說,如果院裡的政策決定要這麼做,就會請各部會提供或確認這個窗口是誰,然後留下他的名字、電話及email等資訊,然而就將這些聯繫資訊提供給青諮會委員一份;當委員們針對某部會的業務有相關需要或疑義時,該部會的綜合規劃單位通常對整個部會的業務也都有一定程瞭解的。
因此知道一個,就知道這個是營建署或者是消防署的業務,就可以直接找到對口的單位,因此我覺得這樣本身就是滿好的溝通橋樑的機制。
是。
我順便補充一下,剛剛針對政哲委員的意見,其實現在都會請各部會填辦理情形回來,以往大家不會留說這一個意見是誰寫的,因為大家怕尷尬。
但是我建議,也許我們除了填辦理情形之外,底下可以換行再註記,知道辦理情形有問題,像青年署給我的東西,我看到經濟部這一個打法很奇怪,想要問經濟部的承辦人,或者是覺得教育部填的,因此會想要詢問。
留下的方式不只對業務單位確認的內容有什麼,如果委員本身有疑義,也可以跟他討論。
雖然委員的提案字面上看得到文字,但有時候不一定能夠瞭解背後的真意,如果部會寫了,字面上看起來沒有問題,也許委員有其他的想法,希望透過電話跟承辦人間再說明清楚,可以答得更能夠對焦,我覺得應該滿有幫助。
因此,我建議各部會填辦理情形同時,也可以加駐聯辦窗口的位置,好比人名及電話等等,大家可以有多項的溝通。
我補充說明一下,其實政委已經說明了,透過委員留下email的方式,如果青年有意見,可以透過臉書跟大家聯絡。
但如果有其他提案的話,像國發會有「提點子」平台,那個平台跟我們一模一樣,如果真的有討論好東西,在那邊提出構想,在那邊經過連署的過程,然後就成立;因為本身先有那一個機制在,因此兩邊可以互相互補,謝謝。
補請科技部提意見。
我覺得科技部……。
因為政府研究資訊系統,應該是科技部……。
若因為這個理由請科技部處理,可能還算說得過去。
報告政委,我補充說一下,為什麼有些東西沒有放到GRB,因為一般的委託研究幾乎一定都會放到GRB,如果委託研究按照國發會或其他部會的委託研究要點……。
通常至少前3個月左右,就要事先開始提委託研究的前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