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5點:隱藏提議申請的部分,以前是寫「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規定」,現在簡要寫「其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形」,也就是沒有辦法進入,而只能隱藏起來。
另外,成案後半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再提案。我想這個是很大的改變,我舉一個事由,像國防部提到女性要當兵的這一個議題,已成案了,國防部也回應了,成案後我們規定半年內不得再就同一個事項提議。
另外,有關於附議六十日若未成案,可以再提案,這個是很大的改變。
第二章第6點:因為現在是國發會在檢核,如果檢核的過程中發現現在有一些議題很發散或者是不夠聚焦,我們會回覆給提議者說明一下為何沒有辦法進來附議,也許修改一下內容或者讓議題更聚焦,以利於網友跟他達成共識,甚至於來連署。因此這一個部分是由權責機關具體敘明理由,讓網友知道為何沒有辦法進入附議,這些具體的原因大概說明一下理由。
這一點事實上國發會近半年來都已經這樣做了,有一些真的太發散,或者隻字片語或者沒有聚焦,我們會請國發會再重新研議,要聚焦、不要太發散。
有看到施行這麼久以來,很多議題是跨部會,很難講出哪一個是主辦、協辦,所以未來如果有爭議的情況時,不管是兩個或者是三個,我們三個都同步列為主辦機關。
還有一些撤案的規定,如果已經進入附議的話,有一些進行撤案的話,還是要進行撤案的動作。
第二章第7點:附議方式以點擊附議功能鍵累積附議數,參與平臺將提供一組驗證碼,以電子郵件供附議者回傳確認或以手機簡訊驗證後始納入有效附議。這個部分增加了手機簡訊的驗證,因過去可能有一些網友覺得電子郵件覺得很慢或者有一些問題,所以增加了可以用手機來做檢證的機制跟附議。
第二章第8點:在附議的過程中,我們也開放網友來留言,權責機關如果沒有在期限內回應,因為現在規定權責機關要在兩個月內回應,這個問題實在太復雜、龐雜的話,也許可以敘明理由,可以公告延長兩個月為限的情形。
可以延長,但是必須在這一個過程當中,必須把一些程序上進行的方式在網路上公開,我們這一個地方是針對案件複雜的部分以兩個月為期限。
成案之後的兩個月是機關草擬的階段,而這一個階段仍然開放民眾針對網友來留言,我們知道的是,在成案的過程當中,雖然還沒有到兩個月,但是有一些權責機關都會進行一些程序性的公告,有一些網友也許會對這一些有意見,也還是會持續開放留言。
針對這個提議者及附議者,我們也有一個機制,也許日後可以就回應的部分來作滿意度的調查。這個部分希望能夠瞭解民眾對於政府的處理方式,大概情況怎麼樣。
第二章第9點:我們過去遇到全國性選舉期間,我們會在投票日前七十五日暫停提議,我們考量改成是六十天,也就是可以暫停提議及附議。
你要告訴我到底六十天是什麼原因,剛剛問了同仁,同仁說希望讓機關回應的時間以兩個月為限,這部分改成六十天,等於是一致,我覺得這個沒有科學可言,我也覺得如果是網友的話,有些人搞不好會覺得是不是都不要暫停,是不是有這一個可能?而我們這邊是列六十天。
有關於第三章政策諮詢部分,我們的團隊認為徵詢各方意見的時候,尤其對政策議題的時候,我們希望做網路調查,因為很多人會argue實名制問題等等,我們近期也跟內政部合作,未來是不是有可能針對某個政策的議題,是針對某一個區域、年齡以上的民眾來作投票,這部分也會希望跟內政部的戶政司合作,這部分未來只要使用這一個平台,不管是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來看,也許可以就某一個部分來投票。
我只是假設性的舉例,像高雄大林蒲這件事,可以圈出那一區的民眾來投票,就政策來作意向調查,我想這是試金石的改變。
有關於第六章「附則」的部分,在某一個地區、某一個地方的人有驗證的機制,我們會持續跟內政部戶政司保持合作,這個部分如果有機關需要的話,我們真的可以寫一個計畫來合作、試作看看,看這樣的機制能不能在網路的運作上把它運作起來。
最後一點,我知道很多機關都知道對我們這一個平台既愛又恨,剛剛交通部的同仁說「沉默是金」,我覺得真的不這麼覺得,我還是比較傾向范仲淹講的:「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應該是有這樣的勇氣對於政策來作辯護,好的意見我們也能夠吸納進來,這樣才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
所以我們在第19點,我們體察到機關同仁的辛苦,PO也包含在內,我們做了一個獎勵的機制,如果民眾的想法非常好的話,也許在明年可以編列一些補助款獎勵民眾,比如給他3,000元的獎金或怎麼樣,這個還沒有確定,但是我們覺得要有鼓勵的機制。
同仁主動參與跟熱情回應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將來可以優予敘獎機制,當然沒有辦法發獎金給同仁,但是有一個獎勵敘獎的機制,鼓勵同仁,可以慰勞他們辛勞,使他們大家對於這一個平台上更熱情參與,以上是我們這一次修正的重點。
如果各位想要有任何的意見來表達的話,我們這邊都有聯絡方式,請大家把您的意見給我們,我們稍微整理一下之後就可以簽約,簽約之後就可以發布實施,以上。
今天事實上是要來召開OpenAPI規範的專家座談會,OpenAPI的始作俑者應該就是政委,我們擔心OpenAPI這個規範將來是要到機關讓各機關實際運作、試run,看能不能有一定的成效出來,所以我們今天特別情商政委來召開這樣的會議,看這樣的規範是否妥適,或者是否能易於理解,因為我覺得被理解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如果各位與會者給我們相關的建議之後,我想我們都會列入規範的修正建議,也許擇日對外發布,感謝政委的蒞臨指導。
非常難懂。
對,就是後續可不可以follow,以及實質的意義、目的在哪裡?
不好意思,因為我剛剛中途有一點離開,不曉得後續要如何繼續鋪陳這一件事?做法是什麼?
……執行進度那個已經下架了。
其實後續的東西還要工程會,會在未來的招標範本裡面去……
可能也要跟他們討論一下,不可能擺一個他們自己都不是很理解的東西。
還是要跟他們去溝通。
未來可以跟業界,比如協會,可以把這整份給他們。
我們最近有一個雲端機房整備的計畫,我們到後來會研議一些比較未來性的方向。
有關於新聞輿情的機制我想在這邊補充一下,我們(國發會資管處)過去也有透過新聞輿情的管道,把議題放在「眾開講」的情形。我舉一個例子為例,也就是開放不利耕作的場地,蓋太陽能板這一件事,這一件事經濟部覺得因為輿情的發酵,他們也是說這樣的政策放任輿情發酵,倒不如在這一個平台上把政府的政策完整說清楚、講明白。過去政府在制定政策有哪一些背景的原因,把背景的資料放在平台上讓民眾清楚瞭解,而不是散在媒體上發散,任由有心人士誤傳,因此將政策及說明的原因放在這一個平台上。
在5月16日至5月31日其實時間也沒有很長,大概只有兩個禮拜多一點的時間,就收到七百二十一則的回應,在這七百二十一則的回應裡面,經濟部結束之後做一個綜整的回應,我覺得這個的好處是在於在這上面可以主導自己的議題,也就是政府自己做過哪一些努力,也可以在這個地方做澄清。
第二,民眾在這邊也有一個抒發的管道,回應之後我們這個平台還有一個機制,也就是你可以打包所有民眾的回應,你可以打包下載之後做一個質化的分析,所以我想這個「眾開講」並不是強制大家要如何去做,而是大家經過綜整判斷的機制之後,適合放上來說清楚、講明白,而且對於意見的聚焦、收容達到一定的效力之後,還可以打包一些議題下來做質化的分析,然後在最後在上面做一個綜整的回應,在上面做一個完整的論述及交代,要感謝大家一些智慧上的貢獻,我想平台建立一個良性的互動就是在這裡。
許教授是本案的協同主持人,期中報告已經結束。這是今年的重要委託計畫之一,做這個社群媒體做到現在,政府部門發現用web 2.0是重要的,過程中有沒有一些SOP,可以讓政府跟民眾互動過程中可以進行得更順暢,更貼近需要。 所以今年二月十日成立了Join平台,分階段開發了不同的功能,目前用起來當然還有可以精進的部分,社群給我們很多回饋意見,我們給機關技術上工具,但怎麼運作才會順利我們還在學習,我們需要給機關學習經驗。希望用這樣的座談,給這些想像中SOP可以暢所欲言。 這些研究是點閱率很高的,是很有價值的,希望研究可以更精實、更實用。
謝謝大家的分享。就架構來說,整體建議程序,政府內部的流程少了inform的準備、素材的準備,過去做過哪些公聽會,沒有高品質inform就沒有高品質的討論,過去的形成背景需要一個交代。join上很多議題我也覺得太深奧。陳核的時候也要把這些涵蓋進去。 整個過程也要適度回應,不是正式回應,必須做一些關鍵字整理也好,過程中需要再準備哪些資料,這樣才再比較一致的立基點。這個部分,是前的說帖跟過程當中的回應都要講清楚。 例如最近在看英國e-Petition,連署需要一年的時間,不到十萬人的連署,不一定等到十萬人成案,過程中發現些議題重要,適度提點,政府如何做回應,不一定要走完才回應,過程當中要適度把政府立場講清楚,這才會有利於下一次的溝通。這部分要講清楚。最近去看因為是難民問題,有些人要接受有些人不接受,當然這個議題通過十萬人連署,有很多成案之前就開始處理了。 跨部會也有意識,跨中央跟地方,或許可以透過工作坊方式,把雛型建立起來,例如陳處長講到,是否除罪化,是否有更合適的方式,毒販都越關越厲害。這些機制的建立可能可以透過工作坊討論得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