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案是在講「推動便利超商保障疏/素食熟食品供應比例規範」,這也涉及到經濟部、衛福部跟農委會,這一個案子成案的時候,原則上希望經濟部主辦,但一直對於承接主辦有意見,縱使有經過協調會後,經濟部還特別表達對於這一個意見,因為後來回應期程已經滿趕了,所以國發會在11月15日就直接跳進去說,為了主協辦協調回應這一件事比較不妥,因此國發會進去調解,向三個部會的提案說明。
實際上提案者釐清跟文稿裡面寫的是相對清楚,因為實際上訴求是希望到超商能夠提供更好的蔬食環境,但是跟文稿裡面的要求實際上差滿多的。因為這個禮拜是綜整回應,因為有詢問四大超商,而四大超商有善意回應,萊爾富裡面還要再同意5%的比例,實際上也在關注相關的議題,至少目前來講很滿意的,因為我們本來就是邀請提案人跟四大超商當面說明,提案者認為目前已經可以滿足他當初提案的目的,目前國發會還是會續辦。這一個議題主要是突顯在各部會主協辦機關的議題操作如何處理。
(簡報第40頁)另外一個案子實際上是在講反對國家公園的處理方式,這一個案子負評多於正評,因為整個回應的過程中,可以看外界的報導,實際上目前的回應裡面,因為主要是涉及到中央跟地方,剛好時代力量也在立法院提了一個,因為這一個案子會吃案,但是在回應的過程中我們只處理中央,但地方政府報上來相關的議題,到底有無要處理、協調,實際上一直沒有正面的回應,所以負評比較多。
(簡報第41頁)我們討論的議題當中,第一案中前面有提到涉及多部會權責機關的部分,可能還是回歸到我們目前的規定。但是目前有一個議題是涉及跨縣市的業務,也就是中央是屬於政策指導機關,跨縣市是否應該還是由主管機關出來協調跟綜整回應,以上報告。
(簡報第42頁、第43頁)「五、再次提議處理原則討論」針對同一事項的提議,因為前一案已經成案,但是機關還沒有回應的時候,不進入附議程序。另外,對於機關
除了排除的六個要點,如果涉及到攻擊人或會影響到善良風俗及其他,那麼回應都會公開的,剛剛有提好幾個案例。
如果一個案子目前附議中,再提一個類似的案子,我們會建議民眾併案。
沒有辦法做併案,因為我們目前就直接進去附議,只是承辦人回應可以併案處理。
(簡報第44頁、第45頁)「六、『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修訂討論」,目前這個實施要點要十九點,目前這一次有修訂到八點,剛才討論的跟報告的部分在上面,各位如果會後有相關的意見請告訴我們,我們希望依照法規命令的時序,我們大概這禮拜可能會公告六十天,各機關有意見請提出。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