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完全禁漁區是指既然是屬於海域的特別景觀區,這一塊要特別依照國家公園法,也就是針對景觀區的規定來禁止漁民或者是一般民眾來進行採捕,這個是我想特別做的補充說明。
今天的簡報大綱,我們會先來介紹一下南方四島經營的現況、科學研究成果、提案人訴求、利害關係人意見及建議的作法。
澎湖縣政府在102年2月公告為禁漁區,規範A、B、C、D的區域,在每年農曆9月至翌年2月,禁止底刺網作業,在範圍當中綠色的部分是屬於底刺網完全禁漁區;在左上角的粉紅色是完全的禁漁區,也就是任何的漁法都不能進去。右方這一塊方形是我們這一次提案所提到的東西吉廊道。
103年後,內政部公告「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各位可以看到A、B、C、D區是澎湖縣政府所公告的底刺網季節性禁漁區範圍,也是依國家公園法劃設的海域特別景觀區,在東吉嶼東方、東嶼坪南方及西嶼坪北方公告為海域遊憩區。
另外,還有列出海域生態保護區。
至於A、B、C、D區以外的淺藍色部分為海域一般管制區。東西吉廊道的範圍是19.97平方公里,而海域的面積佔國家公園海域面積的5.63%。
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公園第13條規範有寫「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在一般管制區或遊憩區內,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得垂釣魚類;另在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等是禁止垂釣,如果進入生態保護區的話,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
從國家公園法的規範,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東西吉廊道是屬於特別景觀區,有部分是屬於遊憩區,基本上本來就是一個完全的禁漁區。
同樣在103年3月內政部有擬訂「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在國家公園計畫裡面,對於特別景觀區的保護利用管制原則有下列三點:第一個是經過國家公園許可的話,可以進行學術研究調查等活動;第二個是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船舶得搭載乘客進入該區域觀賞海洋景觀、生物及生態,或可以進入潛水或浮潛活動;第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得許可既有傳統之季節洄游性之漁業活動,惟經漁業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管制之漁業活動除外。這一個管制原則很明顯地跟國家公園法的規定是不符的。
就我們的瞭解,內政部在擬訂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的時候,因為要在澎湖海域設立,所以有經過縣政府與當地漁民進行協調後所訂的保護利用管制原則。
至於在海域巡護執法的部分,在陸域及島嶼周邊近岸海域資源保護事項有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執行業務,在海洋環境保護和漁業資源維護事項,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進行保育執法工作,必要時請求海巡署提供協助。
另外,對相關的科學研究,今年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有委託海洋大學來進行調查研究計畫,其中有關於東西吉廊道漁業活動調查部分,傳統作業漁法有延繩釣、一支釣及刺網,主要漁獲季節是每年的春天。這一些傳統漁業作業漁場跟遊艇、小船等從事休閒海釣活動,主要都是在東嶼坪、西嶼坪與西吉嶼間的水域。
有關魚類資源調查部分,海洋大學研究團隊在東西吉嶼共有十個潛水測站,發現棲地環境主要以珊瑚礁為主,測站內生物多樣性豐富。
另外,漁業署也有委託專家學者進行漁業活動調查計畫,調查範圍包含南方四島的海域,其中在東西吉廊道部分,從漁船裝設的航程紀錄器(VDR)資料顯示,105年度總共有九十五艘。但因有部分舢舨或漁筏沒有裝設,經調查南方四島附近的島嶼,沒有裝的有十三艘,因此去年總共有一百多艘漁船(筏)在這個海域作業,主要以澎湖縣籍最多。另外,還有台南市、嘉義縣來的漁船。
跟各位報告這一次提案人的訴求,從法規面來說,他們建議東西吉廊道不得採捕水產動植物,僅得從事觀光潛水活動。
在管理面的部分,是針對觀光潛水,對於船隻數量及遊客的總額進行管制,因此建議可以用許可制的方式以及訂定規範,限制每一天許可進入的船數及遊客人數。
有關於輔導轉型的部分,因為劃設禁漁區以後,將會對當地的居民生計造成影響,因此可以優先聘任為「生態觀察員」,也就是類似目前的解說員。
最後是執行面,聘用生態觀察員所需要的薪資及廢棄物清運到澎湖馬公處理所須的經費,建議由進入國家公園的遊客,每人每天徵收300元的生態保育費,並設立基金專款專用。
有關於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經過我們的瞭解以後,在反方的部分包括有澎湖縣漁民、望安鄉公所及東吉村村長(居民)反對劃設完全禁漁區,如要劃設完全禁漁區,潛水客也要禁止,才能確保種原庫,並應召開公聽會,聽取漁民的心聲;支持的部分,有保七總隊蕭小隊長、潛水愛好者,都建議要來推動劃設為禁漁區。
針對這一個案子,農委會有提出一個做法,國家公園劃設的目的是「永續保育生態系統及保存生物多樣性」,並由國家公園管理處依國家公園法經營管理。東西吉廊道屬「海域特別景觀區」,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的規定,完全是禁漁區,惟依內政部擬訂的「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訂定的是可以許可進入作為傳統季節性的漁業活動,但漁業主管機關若有禁止的話是除外。
因此我們提出下列三點建議做法:
第一,東西吉廊道海域是屬國家公園海域範圍,應由海管處本區域管理之權責經營管理。
第二,要劃設保育區,必須要有相當的科學資料,並獲得居民的支持。
第三,行政院於103年核定的國家公園計畫,依照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國家公園計畫公告實施以後,每五年要通盤檢討ㄧ次,並作必要的修正,因此海管處要持續進行科學調查來瞭解生態狀況,以確認保護的目的及物種,並掌握該海域的利用情形,同時也針對漁民生計作通盤的考量,作為108年通盤檢討的基礎資料。
有關遊艇、潛水、觀光娛樂船隻暨遊客之總額管制的部分,建議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研議規範船舶進入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總額、資格限制及優先順序。另外在輔導轉型部分,請海管處委請專業機構辦理澎湖南方四島水域方案規劃,並且輔導漁船轉型。最後,針對徵收生態保育的部分,我們建議由內政部洽財政部研商,以上報告。
主席、先進大家好,我是主辦這一個案子的組長施俊毅。我補充一點,103年行政院核定國家公園計畫的時候,公文裡面有提到這一個計畫後續請內政部警政署、海巡署、交通部、觀光局、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來協助推動,並且請內政部持續擔任溝通整合的平台,我想當初在核定計畫的時候,裡面已經有這樣的指示了,以上,謝謝。
每一個方格左下方寫的機關是代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