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一點時間,因為承辦人受訓一個禮拜。
這要寫程式,我們交通的寫程式沒幾個會。他下禮拜就回來了。
他現在有最高速限行駛。落實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後面加上「、快車道」。
就排除後面快車道條款。
但如果真的用最高速限在內側,我們也不能罰他。
會讓人以為只能做超車道。重點是盡量不要佔用。
第二個很大。
速限100路段來講就是希望100來開,中間要80,外面要60。
中間最少要開80。
現行法規就是只能到100,不能再快。
比較困難,超速是直觀超過就是超過,慢速可能是因為車流。
現在是說我們要針對這過程要闡述還是要問這些問題?闡述當然沒有問題。
對。
沒有特別這個做宣導,主要還是法規面的東西,素材因為很難去。
我們能做的都做了,宣導管道來講也從原本平面慢慢有做影片跟網路,各層面能去涉獵都盡量去鋪,但人就這樣,你叫他不要亂丟垃圾,他都知道,那為什麼口罩丟成這樣。甚至有些人不認為自己是慢速車,他認為開到八九十已經很塊。
針對慢速車佔用比較沒有在談,通常都是速限怎麼訂。
這個比較沒有。
速限有,但慢速車佔用內車道比較沒有。
我們現在看是高速行駛下的慢速車,在車流量少的時候抓慢速車,但現在資料比較偏向整體的行駛狀態。
我們資料回傳可能一分鐘、五分鐘,要去抓一個單一部。
我覺得很困難,資料量太龐大,要算內側車道車流量還要比對,還要篩掉壅塞時段。
慢速車用一個區間來算速度……
超過就是超過很明顯,但慢速可能因為其他狀況。
去年是做事故跟違規。
當然是順暢路段去抓。
資料量很龐大,除了把每個路段、時段算出來,抓那些車……
要給最大平均速,特定時段速度,還要找出慢速車比例。
這部分可能可以再去瞭解一下,如果要每分鐘其實也不少。
小規模做的話可能可以。
你剛講那部分應該不可行,一個區間裡抓到低於不是最高速限,但如果我主張過這一點是內側,但中間已經換出來,我不代表整段是。
這資料可以做為執法參考。
雪隧也是單點,不是用單點。
專用就不能超車用,又跟道路設計不太一樣。
他隔壁才是內側車道,他有他的使用目的。
這講出來會被攻擊,這是環評要求要設的。
如果小規模做應該可以,如果全線或二十四小時有困難,現在不知道資料量如何,先讓我們試做一個時段或區段。
第八條還有第一項第三款。
應該還好。
一般都是用路人反映。
Mobile1有些討論,但那些人也不認識。
沒有瞭解。
這議題不是說想調就可以調,道路設計規範有檢核標準的機制,台灣高速公路設計速率主要是100公里/小時,和120公里/小時,少部分較低,目前設計速率100公里/小時路 段,速限都調到100公里/小時,設計速率120的也都設定在110公里/小時,能夠調高幅度不多,超過設計速率就有安全疑慮,不是說想放寬就可以放寬,就像一座橋限制載重 多少就是多少,可能剛開始沒事,但一旦出事就有會追究責任,另外慢速車提高罰則,目前已經有相關罰則,佔用內側車道造成壅塞的罰則是六千到一萬二,也已經很高了, 簡單做這個說明。
原本三千到六千,那時候是立委針對佔用內側車道提高到六千到一萬二,訂了滿多年了,應該有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