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經交給觀光局了?
好啊!那就同一個人,就寫一封mail或者是打電話,用任何溝通的方式,跟她說逐字稿整理在這邊,在公布之前給她一、兩天的時間,如果她覺得沒有特定要修正的話就趕快修正,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會公布在「Join」上;也就是要經過第二步。
因為如果沒有公佈的話,我們在第三步回應她在電話裡釐清的訴求時,從外面看起來會覺得提案人本來沒有問這一個,或者是本來寫的文字並不是這樣,所以我們要對齊第二步再做第三步。
第二步要先公開,大家才知道我們在做第三步,不然不公開大家會覺得以「第零步」的提案文字做──但大家對文字的解釋都不一樣──因此要公開每一個過程讓大家知道,因此這一件事可以的話,我們就看能不能週末左右把它完成,至少這一週,如果真的不行的話……
這邊都是原則上,並沒有說沒有發生會怎麼樣,因為接下來就放假了,所以我們盡可能12月30日通知提案人,然後告訴他說3日來上班的時候會公布,如果他都沒有改的話,就以逐字稿的原樣公布,還是要給他一個期限,如果沒有問題的話,訴求釐清的公布,我們就是抓1月3日。
如果只是確認提案人的字樣跟上來的話,為什麼要簽核?
那個要簽到什麼?是到哪一級?
……以在這一個會的結論來證明。每一個部的方式不一樣,但是至少提案人電話逐字稿這一件事,我想可以由觀光局這邊全權決定,是以觀光局這邊寫的文字,交通部只是代為上稿,跟決行沒有關係,應該可以用email辦理。
如果事前預先得到證明的話,今天或者是明天做這一件事──如果是這樣的話,3日做這一件事,PO就確認內容有沒有缺失,所以還是1月3日做這一件事。
我們要把手上有的資料來盤點,這邊提到訴求釐清之後,主要是明天中央社會有一份新聞稿,明天是不是這一個期程?
中央社什麼時候會收到?
我會說中央社主要的目的是,它是一個公開可得的網站,當然我理解新聞稿也會放在自己的部或局裡面,這個時間比較是我們可以自己控制的,但是這兩個時間差會差很久嗎?
這一件事的新聞性滿高的(笑)。
所以明天會放在你們的網站且發給中央社。如果到下班前,中央社有刊,就用他們的網址;如果沒有的話,就用交通部的網址,而這個時間是12月30日下班前。
從這邊到1月21日還有一些時間,我們就開始做資料的轉譯。我剛剛聽到有幾件事,一件事是人力處會評估之前哪一些報過院,但是我們理解不會有團旅的簡報或者是資料可以釋出,這一件事如果評估到可以釋出的程度,我們就會看一下這一些東西是不是以他的原樣釋出或者需要經過編排或者是轉譯,但那個並不會是部會做,那個是PO來做,如果你們的原樣就可以用,一樣上稿就可以了,這個還需要時間來作判斷,這個仍然變成是具體回應提案人要求形成政策的過程訴求,這一個訴求我們剛剛已知至少人力這邊會有統計資料,那幾個裡面會有一個來源。
所以你們的raw data,當然還要給我們一點轉譯的時間,所以看20日之前你們什麼時候可以給出來?
大部分的工作是在裡面刪掉太細節的東西,如果不需要做這一個工作的話……
沒有要你們摘錄,如果你們評估是原始資料就可以提供,這樣就直接提供,我們轉譯上比較容易。
就一份,我們就copy給所有人。明天可以做嗎?
所以大概6日左右,大概一個禮拜。
你們按照實際的講,我沒有要追你們的意思。
那就這樣。1月4日不是資料釋出,而是會開始接到人力這邊的資料,其他就會是你們手上別的資料,包含你們(國發會人力處)自己學者座談這一些,要去評估哪一些可以放出來,如果不能放出來就直接說不能,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會再綜整誰看得懂的樣子,我們同樣是1月4日去判斷哪一些原始資料可以釋出。
看起來不要差太多(笑)。
什麼時候可以到?
很好,那就是我剛剛講的6日。我可以假設觀光局也是一樣嗎?你們在發完新聞稿之後,如果還有任何需要再附帶提出來的,也可以沒有,沒有也沒有關係,我們就是6日收單,如果你有哪一些希望我們在綜合報導裡面進一步呈現的,好比像接下來因為報帳系統的修改,像自由行或者是臺灣好行或者是一些預定期程,或者修改需要花那麼多時間之類的,我也不知道有哪一些,如果有任何新聞稿當中限於篇幅不能給的,但是你們希望越多人知道越好的東西,我們一樣在1月6日收單,接下來就是編輯的工作了。
人事這邊4日可以提供非常感謝,不過大家都是6日收單(笑)。
接下來要做的事情是訴求的研議,但是這一個訴求很不幸的,今年已經沒有研議的時間了。
在這一件事上,國發會不管是要解釋徵詢範圍,或者是形成政策透明化,其實都是「綠燈(意:可行方案)」。
取消8,000元的限制,在這個年度不可能?還是有翻盤的機會?
所以這個是絕對不可能。第三個是有沒有以前的1元現在算成2元,有沒有別的優惠方案?
所個這個也是紅燈。綜整一下:
📗 我們以前有擴大徵詢,只是大家不知道。
📙 取消這一個限制,至少今年不可能,但是可以放寬。
📕 額外的優惠,今年沒有談到,所以就這樣子。
因此每一個訴求的回應方向,我們現在就已經決定了,其實沒有什麼好研議的,是這個意思嗎?
沒有的話,剩下就是回應了,如何把兩個綠燈、兩個紅燈寫得比較不傷感情。
在這樣的前提底下,訴求研議的工作,我們就會請在拿到1月6日所有人的綜合資料之後,我們開始擬一個回應的稿子,而這一個回應的稿子會建立在這一個資料上,會用轉譯過的資料來去逐點把提案人的主訴求,可能兩個ok、兩個不ok,把它解釋清楚,這一個工作也是觀光局同一位打電話的朋友做嗎?
這一個資料釋出之後,我們再來看一下時程,我們6日收到。你們最後的正式回應稿,我們假設21日出來,你們內部的簽核流程要跑多久?因為這個就是代表你們部了,所以這個是要簽的。
要簽到部。
如果20日要回應,表示13日一定要開始送出公文?
如果已經拖到16日早上才來文的話,20日就不一定跑得到了,是這個意思?
所以這就表示說13日從觀光局的角度來看要有一個正式回應稿,我們這邊就會跟觀光局的同仁試著在6至13日的時間裡面,把這一些可以用的再綜合提案人的四個主訴求,結合成一篇看起來比較有誠意而不是作文的東西,而這一個協作的工作,就是6至13日做,原則上我們不會再擴大利害關係人的徵詢,但是我們可以預先聲明說各部會在6日提出跟這一個東西相關的基本資料,然後這一個基本資料到正式回應是13日至20日去做簽核,所以網友們會20日看到,但是我們作業時間只有6日至13日的這一個禮拜,這樣大家都清楚嗎?
那麼回應期程今天就可以公告了,這個應該是PO寫嗎?
不對,不是3日,我們29日會跟提案人聯絡,然後這一件事已經發生了,這個必須要寫進去。
接下來我們在聯絡完提案人之後,我們按照一開始對他的爭點釐清,我們即將在30日發布一個新聞稿,然後去address提案人一些還能夠放寬或者有沒有圖利的部分,我們會在30日做這一件事。
這一個預告是29日就預告,這個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你沒有辦法今天就上稿,我們就是30日跟著新聞稿一起上稿,這樣的話,我們在30日的期程預告就是說我們已經在29日聯絡了提案人,因為這樣的關係,我們在30日為了平復八千多人的官怨(笑),至少發了一個新聞稿講這一件事的來龍去脈還可以開放的空間;而這一個東西的連結,如果下班前中央社就有的話,就直接附那一個連結,如果沒有的話,就附交通部的連結,這個都是30日回應的。
接下預告1月3日我們會把提案人的訴求釐清,包含以逐字稿的形式放在「Join」上,3日至20日可以說各部會都同意會在1月10日公布跨部會研商的這一個提案過程,也就是我們今天的逐字稿,我們今天是有逐字稿的,這個是中間可以釋出的東西,也就是剛剛各位講的話,裡面提到裡面回去準備,我們是十天釋出,所以1月10日可以放「Join」,自10日至20日不用放任何東西。
四個時間點:12月30日跟新聞稿一起發,3日發提案人的逐字稿,10日發今天的逐字稿,20日發最後的回應。期程上會不會有困難?有沒有要調整?1月10日的逐字稿,大家回頭編輯之後,如果你要發的話,就要發這一份逐字稿跑公文。10日是禮拜二,也就是看大家是不是週末的時候改一下逐字稿,可能3日就開始跑公文,然後把我們今天的逐字稿看能不能在10日簽完發出去?如果覺得2日至10日太趕的話,也可以改成11日或12日,看你們。
可以啊!那就12日。這樣跟13日一樣,那就13日好了,所以我們就跑一個今天的逐字稿,大家這兩天或者是週末或者是連假的時候改一改,改完之後大家就拿這一份去簽,看能不能在13日的時候把它拋出來,這樣技術上可以嗎?
沒問題。因為這個是第一次試,具體建議之後,下次工作坊就可以分享了(笑),所以這一案就這樣了,如果大家都沒有問題的,反正事後會收到逐字稿,如果有問題就改逐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