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的方式是,給他們績效獎金,他們的薪水結構希望調整到跟老師的薪水結構相似。負責的單位是人事行政總處、教育部人事單位及銓敘部。
下一個是代支出經費太多的問題,我們剛剛討論的結果是,絕對不可以私人代支出經費的問題。也有人說沒有經費的話,錢從哪裡來?我們討論的結果應該是由地方政府來負責,而不是要學校用校務基金,也就是由地方政府來負責。
另外,訪視與評鑑的問題,解決的辦法與我剛剛所說的生活與倫理綜合課一樣,小校的評鑑希望最小化,評鑑的項目希望可以重新評估。
剛才有提到署裡的規劃是先把它歸零,然後再重新檢視哪一些是真正需要的評鑑項目。可能的風險障礙是剛剛所講的中央跟地方不同調,中央要減,但地方可能沒有減。
而地方政府對下面的老師或對學校的要求,可能中央比較沒有辦法去強力要求,所以可能要透過共識營的方式,以達到大家的共識。
可能的障礙還有訪視、成果做得好不好,資源就會多,但問題是真正需要資源的學校怎麼辦?
另外,剛才講到重要性要重新評估,但什麼是重要的?所以重要性又有一個難以評估的障礙出現。
還有,國立學校不受縣市政府管理,執行負責的單位是地方首長。
還有一個是人力資源網的問題,我們希望評鑑資料平台,把它統一、整合,不要縣市政府一個平台要填資料,然後中央又有一個平台要填資料。
可能目前在陣痛期的情況下,變成要填的東西更多,行政減量的目的目前看起來沒有達到,負責的單位是國教署,第二組的報告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