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體、先進大家好,以下由內政部就請求空勤總隊進駐恆春案進行簡單的報告。
這個案子在去年4月提案、5月成案,最後附議人達到8,449人,其實在成案之後,空勤總隊主動跟提議人作聯繫,希望可以進一步釐清他們的訴求。
在這個瞭解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為什麼民眾希望空勤進駐?一方面他們希望可以縮短醫療後送的時間,另外一方面希望可以化解為恆春機場淪為蚊子機場的污名。
我們進一步思考就可以發現其實民眾這兩項訴求,反映出來是更深層的問題,為何民眾覺得醫療後送的時間過長?因為在地醫療資源不足,所以導致發生事故的時候,民眾只能選擇北上,另外有可能是空中轉診機制的時間過長,也許空中轉診機制必須要進一步強化。
另外一方面是快速道路基礎建設不足,導致救護車北上要花比較長的時間。
在蚊子機場的議題上,也是反映出現在恆春機場運用的情形不佳,透過這樣的問題盤點過程,就會發現其實空勤進駐恆春機場是所有解決方法的一種,如果要從根本來解決這一個問題的話,就要透過跨部會的協調、透過跟民眾有更好的溝通來解決,因此我們部裡面希望透過開放政府聯絡人的機制來處理。
因此,我們在6月的開放政府聯絡人會議上,我們就提出我們希望可以協作的意願,在正式協作會議之前,政委也有親自主持跨部會的會議,就有針對四項根本的議題來分別進行討論,在正式回應的時候,雖然空勤進駐恆春機場的這一件事,還是必須要長期參審研議,在最根本、關鍵的醫療資源上,我們會強化當地醫療資源的品質。
這一次的協作會議是第一次從台北到恆春辦理,我們希望可以透過更貼近民眾的方式來對話,也是第一次開設第二會場,透過線上直播及線上工具來廣納更多元的意見。
在正式回應之後,雖然沒有完成剛開始的解決方法來進行,但是有了開放政府聯絡人的機制、協作會議的對話,為何政府部門會選擇這樣的處理方式。
開放政府的目標上其實還有非常多努力要在做的事實,現行開放政府聯絡人很重要的機制是要建立跨機關溝通的平台外,更重要的是要促進政府與民眾間的對話,而且透過相互對話的過程,我們可以增進彼此的理解、信任,可以用一個比較理性討論的方式,一起來思考解決問題更好的方式,以上報告,謝謝。
有關時區案部分,包含兩項提議,一個是建議調整時區、一個是建議維持時區,兩案我們都已在12月19日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應,除說明各部會分析如調整時區會可能造成的影響外,也說明經過協作會議的討論,其實與會者都同意,有關調整時區的訴求,背後想要解決的問題,是要提高我國能見度及釐清我國跟中國的關係。因此經由各部會的協助,也就如何行銷臺灣的軟實力進行說明,如行銷我國民主人權價值、開放政府推動成果及經貿合作成果等等,透過這些方式讓世界知道臺灣與中國大陸的差異。考量相關作為都是各部會會持續推動的工作,因此建議在這邊解除列管,以上報告。
主席、各位長官、先進大家好,內政部報告,有關還我七天假的案子,提案人是在9月15日提案,9月27日成案,最後附議人數超過6,700多人,提議人主要的提議背景,是勞動部為了落實週休二日,讓全國的國定假日趨於一致,所以修正勞基法,讓勞工的假日可以回歸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因此勞工的放假日就會從十九天變為十二天,因此提議人希望透過制定國定假日法,來爭取被減掉七天國定假日。
這個案子就像剛剛政委所提到的,其實提議人在協作會議之前,有透過記者會的方式再次表達他們的訴求,很感謝勞工朋友願意參與協作,願意用理性的方式來跟我們進行對談與討論。
這個案子我們在11月27日有在Join平台上正式回應,主要的回應內容包含,在增加國定假日的部分,我們會繼續研議,像是研究增加國定假日是否有助於國家整體的發展,而且可以保障國人休假權益等等,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審慎研議。
至於有關於勞工權益的部分,勞動部有敘明其實超時工作、工資給付及休假的部分,都是勞動檢查一直以來的重點,所以勞動部會加強落實勞動檢查的工作;如果發生違規的話也會依法處罰及責其改善。
有關於時區案,我們透過這一次協作會議同時處理兩個正反意見的提案,有關希望可以調整我國的時區的這個提案,是在10月16日提案,在10月19日就立刻成案了,在成案沒有多久之後,10月20日就有另外一方的意見提出來,希望不要調整時區,希望可以維持現有的時區,這個提案也很迅速在兩天內成案。
最後這兩個案子,附議人數都超過八千多人,希望可以調整時區的提案,是認為臺灣的地理位置是有一些時區選擇的彈性,而且覺得其實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很低,如果我們的時區跟中國一樣的話,很容易被誤解是中國的一省。
另一方則是認為調整方的訴求有政治的考量,而且成本很高,因此他們提出希望可以不要調整時區,維持現有的時區。
在協作會議當天,我們感謝各部會的幫助,在部會說明時,有先向與會者說明如果我們調整時區的話,我們可能會對於國民作息、健康及產業發展等不同面向造成影響。會議當天雙方的提案人都沒有到,附議人有到,經過討論,與會者也可以理解雖然有提出調整時區的建議,但是最根本的問題是想要解決我國國際能見度及釐清我國跟中國間關係的議題。
所以,大家經過討論以後,在下午的分組討論,會發現到其實調整時區不見得是唯一的解決方式,所以我們回到問題的本身,去討論怎麼樣可以提升我國的國際能見度及釐清我國與中國的關係,並朝這個方向來討論。
本案我們在12月29日正式於JOIN平台正式回應,也非常感謝各部會的幫忙,就各機關針對如何行銷臺灣軟實力的部分來進行說明,包含行銷我國民主人權價值、宣傳我國開放政府與Open Data的成果或經貿合作成果等面向,希望可以用軟實力來凸顯臺灣特色,讓世界各國知道臺灣與中國大陸的差別,以上報告。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的PO劉姵吟。
有關於國定假日法的這一個案子,我們現在正參考協作會議的意見再繼續研議。
因為協作會議在討論的時候,與會者也有針對增加國定假日對於經濟產業的影響,還有關於工時調查及勞資協商程序等不同議題的意見,所以我們也已麻煩國發會、經濟部、主計總處及勞動部提供相關意見給我們,我們彙整完之後會在JOIN平台上作回應。
我們希望提供資料就可以。
有關於時區案,我們希望可以納入協作。這個案子涉及廣泛,會影響到國民作息、對外經貿、航空運輸、金融通匯等,影響非常廣泛,因此我們希望這一個議題可以納入協作。
這個案子我想我們部可以擔任協辦的角色,不過我還是要再跟業務單位確認,這個案子涉及本部的可能是實際執法的部分,前端的規定應該還是要麻煩法務部這邊。
另有關於人權的部分,我個人認為鞭刑可能會跟國際上禁止酷刑公約不相符合,因此這部分可能也要納入考量,以上。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劉姵吟。
邀請各政府機關、工商團體等,決議是沒有要增加假日。
沒有。這個是?
當時是決議維持現行的放假日數。
法制的困難點,是目前立委提案已有十個版本,但目前都沒有取得共識。
會議決議是現在放假日數的共識,現在是115天的部分,那次會議後,我們有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沿用至今,如果未來要全國一致性規範的話,要有共識。
對,都是同樣的事。
可以。
這個部分我再確認。
還好。
因為他們都是大禮堂,而且其實他們並不是第一線服務機關,可能較不適合。
內政部、提議人提供。
印給大家。
我們是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本部8樓的簡報室是圓桌、傳統制式的場地,可能比較不適合協作會議;十八樓的話,如果真的有需要,我們也可以去問。
我們比較擔心的是提議人感受度的問題,很明顯是知道他們要陳抗就轉移場地,比較擔心會對政府有負面感受,另像網路的部分可能會有困難,但我們可以儘量處理,但我覺得提議人的感受是比較需要優先考量的。
會議場地的部分我可能要再回去確認,不過我個人還是覺得要考慮提議人的感受,因為刑事局是執法的單位,把場地移到那裡,會不會讓提議人有負面感受,也是要列入考慮,如果要的話,我可以再詢問一下刑事局。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是提議人推薦的利害關係人。
是不是可以就用姓名跟開會通知單,因為這樣詢問是不是會有個資的問題?
會不會覺得為什麼要先盤查身分證字號。
我們有詢問他們的意願,但是他們還沒有回覆。
這個部分是建議可以之後再來討論,因為這幾次遇到的問題,也許未來協作會議的處理上可以調整,減少部會處理的可能問題,所以這個部分建議之後再討論。